据美国、前苏联研究,土壤耕层30cm/m3有杂草种子5万多粒,在同一块田地上采用各种方法(农艺、机械、化学、生态等措施)灭草,经过20年的时间,耕层杂草仅减少50%,在自然状态下很快就恢复到5万多粒种子。不管人们为了消灭杂草付出多大代价,杂草还是消灭不了。每一种除草剂的杀草谱有限,即使灭生性内吸除草剂草甘膦也仅能杀灭120多种杂草。农田杂草种类全国有近千种,对各种作物造成危害减产的主要种类达20~30种。
控制杂草危害,作物与杂草和谐共存
新理论是控制杂草危害而不是消灭杂草。农田杂草与作物共生共灭,对维持农业生态平衡做出了重要贡献。
农田杂草定义是长错了地方的植物,此地称杂草,彼地是药材,或经济作物、或牧草、或蔬菜等,如大豆茬种玉米,自生大豆在玉米田是杂草,玉米茬种大豆,自生玉米也是杂草。在自然生态条件下,没有杂草的概念,人类种植作物是为了获得高产和效益,根据人类的欲望制造了敌人。采用农艺、化学、机械等措施,将杂草危害控制在经济、生态、社会三效应允许的阈值之内。
我们要转变观念,克服一知半解的科学及人类自私心理,一定要学会和杂草和谐共处。
改变除草剂药效评价方法
传统评价方法有三种,一是以杂草数量百分比计算杂草防治效果,用药后杂草残留数量95.1%~100%为有效,90.1%~95%为较好,80.1%~90%为有一定的效果,80%~70%为效果差,70%以下为无效。二是以杂草残留鲜重计算防治效果,标准同上。第三种是目测法,以杂草覆盖率为标准计算防治效果。第一种普遍使用,第二种在杂草中后期调查使用,第三种需要经验和较高的技术水平,很少用。根据多年生产实践,第二种评价方法较科学,杂草鲜重减少80%以上,对作物产量影响低于5%,甚至无影响。建议确定以杂草鲜重减退率为新的杂草防治效果评价方法,并制定新的除草效果分级标准。
杂草治理措施——生态治理
(1)合理轮作措施
作物与杂草同步进化,各种作物都有伴生性杂草与作物生态型相似,用除草剂很难有效控制,通过轮作换茬,用除草剂可有效控制作物的伴生杂草。如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前,垦区野燕麦1500多万亩,泛滥成灾,通过小麦、大豆轮作,大豆田选用氟乐灵秋季或春季播前施药后用机械深混土,彻底解决了野燕麦草荒问题。
(2)加强植物检疫
坚持检疫制度,精选种子,防止野燕麦、大豆菟丝子、亚麻菟丝子、豚草等检疫性杂草传播。
(3)适期播种、分期播种
调整播期是控制杂草危害的有利措施,适期播种和深度适宜增加作物的安全性。根据自然条件选择适宜的播期,如黑龙江水稻移栽高产期和大豆、玉米播期在5月15-25日,芸豆、红小豆在5月下旬等。在春季整地,诱草萌发,有利于机械控草。
(4)调整除草剂结构
大豆、玉米、马铃薯、水稻(移栽田移栽前封闭除草)等要以苗前除草剂为主,以苗后除草剂为辅,苗前应占85%以上(其中秋季施药占20%以上,春季施药占50%~60%),苗后施药占15%以下。
水稻移栽田以土壤封闭为主,以苗后茎叶喷雾为辅,北方应推广分期施药,移栽前5-7天施药100%,移栽后根据田间杂草发生情况,看是否需要进行第二次施药,如果没有杂草发生可以不进行第二次施药。
秋季施药比春季苗前施药对作物更安全,增产5%~8%,对难治杂草控制效果好。春季苗前施药又比苗后施药增产10%~15%,特别是在植保机械落后及其使用技术不规范的地区尤为重要。
杂草治理措施——机械治理
土壤耕作措施包括基本耕作(耕翻、培土)、表土耕翻(耙茬、旋耕、镇压、开沟、起垄)与中耕(中耕、培土)。这些耕作措施都不同程度地控制杂草幼芽、植株以及切断多年生杂草种子繁殖器官,达到不同程度的控制效果。不同耕作措施都会改变杂草种子在耕层的分布,导致杂草萌发与生长的差异,或有效抑制杂草萌发或出苗,或促进萌发或出苗。
夏季伏天深翻深耕,耙地晒田,多年生杂草根茎死亡70%以上,其根茎被切碎,下茬用除草剂容易防治。如垦区低洼地多年生杂草芦苇、碱草、白茅、小叶樟、苣荬菜、刺儿菜、问荆在麦田、油菜等夏收作物收后及时深翻,再用重耙、轻耙多次耙地等,第二年种大豆、玉米、甜菜、马铃薯、红小豆、芸豆等用苗前除草剂控制。
北方水田多年连作,慈姑、泽泻、荆三棱、扁杆藨草、三江藨草、水葱、东北甜茅早春整地最好的方法用旋耕机,根据土壤化冻的深度,多次分层整地,对多年杂草控制有效。
北方传统农业为了灭草有三铲四趟的习惯,有了除草剂可以不用人工锄草,应该坚持四次中耕,第一遍中耕在作物拱土期进行,第二遍在苗后早期(苗后喷洒除草剂之后1-2天),第三遍根据作物长势进行(如玉米5~6叶期,大豆2~3片复叶期有利于对后期病害、杂草控制),雨后苗后除草剂效果不佳应及时进行补喷,第四遍在作物封垄前进行。
口/王险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