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透露,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
为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充分发挥其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经国务院同意,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 11 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的主要内容体现
一是强调要坚持农户主体、规模适度、市场导向、因地制宜、示范引领基本原则,按照“发展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推介一批”的思路,加快培育出一大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家庭农场。
二是强调完善登记和名录管理制度。《指导意见》围绕合理确定经营规模、优化登记注册服务、健全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等,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政策措施,确保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强调强化示范创建引领。要加强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强化典型引领带动,鼓励各类人才创办家庭农场,积极引导家庭农场发展合作经营。
四是强调建立健全政策支持体系。《指导意见》要求要依法保障家庭农场土地经营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健全面向家庭农场的社会化服务和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制度。同时,《指导意见》从用地、财政税收、金融保险、互联网+、社会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
五是强调地方各级政府要将促进家庭农场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本地区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并部署实施;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建立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综合协调工作机制。
家庭农场发展成效如何?
家庭农场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发展比较快,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可以从这几个方面来看:
一是家庭农场扶持政策的框架已经初步构建。2013年中共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建立发展家庭农场的政策措施,2014年原农业部印发了《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目前发布的《指导意见》是第二个比较系统的指导家庭农场发展的文件。目前全国已经有30个省(区、市)都下发了相关的政策实施文件。
二是财政支持力度加大。各地方财政给予支持,2017年中央财政首次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支持。
三是指导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农业农村部开发了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目前正在运行。建立了全面的家庭农场统计和典型监测制度,每年发布年度发展报告,指导各省开展省、市、县三级示范家庭农场的创建。同时组织征集全国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定期对外发布。从发展实际成效来看,家庭农场发展的数量已经达到一定规模,截至2018年年底,进入到农业农村部家庭农场名录的有60万家,和2013年比增长了4倍多。家庭农场的劳动力结构比较合理,据监测,平均每个家庭农场的劳动力是6.6人,其中雇工1.9人。经营耕地以租赁为主,通过流转土地实现规模经营。在登记名录中家庭农场经营土地的总面积为1.6亿亩,其中71.7%的耕地来自于租赁。
四是产业类型多元化。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和种养结合的家庭农场,其中种植业类型的家庭农场占62.7%,畜牧业占17.8%,渔业占5.3%,种养结合的类型占11.6%。在种植业家庭农场中,63.4%的家庭农场从事粮食生产,全国的家庭农场中大约40%的家庭农场从事粮食生产,因此产业发展是比较良性的。
五是经营状况总体较好。到去年年底,全国家庭农场年销售农产品的总值1,946亿元,平均每个家庭农场30多万。
总体来看,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有利于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夯实农业发展基础;有利于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推动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
用地、财税、金融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依法保障家庭农场的土地经营权。在实践中,家庭农场经营的土地71.7%是来自于流转、租赁。因此,依法保障家庭农场的土地经营权非常重要,特别是流转土地的稳定性,包括租金水平,这直接关系到家庭农场的稳定经营。对此,《指导意见》在这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政策。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在家庭农场的政策调研过程中,发现基础设施的建设对发展家庭农场至关重要,同时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成本、效益也是至关重要的因素。通过在各地调研中发现,地方政府但凡在支持家庭农场的基础设施,包括水、电、路方面提供了好的基础,对提升农户发展家庭农场的效益非常明显,对于当地家庭农场的快速发展也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
健全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制度。这一条政策对农业农村部门提出了明确要求,比如使家庭农场经营者至少每三年轮训一次,这对于提升经营者能力素质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完善和落实财税政策。2017年开始,中央财政首次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家庭农场的发展,之后每年都不断地加大力度,同时通过中央财政的带动,地方财政也在不断地加大支持力度。下一步将积极推动更多的财政来支持发展家庭农场。
金融保险服务。实践中农户对于信贷支持、农业保险的需求也非常强烈。特别是农业保险,对于稳定家庭农场生产经营发挥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