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农业委员会、江苏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共同出台《江苏股权交易中心开设“农业板”工作方案》,提出在区域性股权市场中构建“江苏农业板块”,以特色板块形式为农业企业量身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
在“农业板”挂牌的股份有限公司,可申请江苏股权交易中心规范化的登记结算及托管服务,如股份登记、查询、挂失、证明、继承、赠与、分红、股权转让等。江苏股权交易中心为企业股权转让提供线上信息发布平台,广泛征集投资者,以市场化手段实现企业股权的合理定价。
在合法合规前提下,符合条件的“农业板”挂牌企业可直接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备案发行可转债。企业可自行寻找投资者,或由江苏股权交易中心协助寻找承销机构、投资人等。可转债成功发行后,江苏股权交易中心可提供存续期间的登记与转让服务。
拟挂牌“农业板”的企业应是从事农、林、牧、副、渔业等生产、加工、贸易经营活动,实行自主经营、独立经济核算,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企业应设立满一年,具有可持续经营能力,运作规范,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2)最近一年净利润不少于100万元;(3)净资产达到100万元;(4)农业新科技、新模式、新业态。
农业企业提出挂牌申请,可由江苏股权交易中心认定的合格机构为企业提供尽调、推荐、改制等中介服务;江苏股权交易中心负责挂牌申报材料的受理和审核,企业经审核通过后,即可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