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山东、河南、湖北等省(区)陆续公布的一批农资产品抽检结果显示,肥料产品不合格率仍然居高不下,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总养分、有效磷、氧化钾等方面。农民消费者因经验欠缺不会辨识就有可能买到假肥料,所以购买肥料一定要掌握辨别各类肥料真假优劣的方法,避免买到假劣化肥。
氮肥:尿素含氮量低于46%是假货
氮肥常见的有尿素、硫酸铵、氯化铵、碳酸氢铵,化肥包装袋上应标示肥料名称、商标、规格等级、净含量、养分含量、生产商地址、电话和批号、执行标准。
农业农村部对农业用尿素提出了规范要求,对具有特殊农用效果的缓释尿素和增效氮肥(以尿素为原料)继续实施登记管理,其他尿素产品均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标准(GB 2440-2001),不得添加其他成分或冠以其他名称。
因此,市场上出现的“有机尿素”“含硫尿素”“优肽尿素”等产品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合格品含氮量≥46.0%)均属于假尿素。
另外,氮肥中的硫酸铵产品,部分企业改名为“硫酸铵锌”“稀土硫酸铵锌”“硫氮肥”“含硫氮肥”等,氯化铵产品改名为“多肽脲铵氮肥”,均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要谨慎购买。
磷肥:不执行国标、无生产许可证号别买
磷肥常见的有过磷酸钙,包装袋上应标示肥料名称、商标、规格等级、净含量、养分含量、生产商地址、电话和批号、生产许可证号、执行标准。
过磷酸钙执行GB 20413-2006,如果不执行国标或无生产许可证号,质量就有问题,不要购买。
例如,有的产品包装标示为“游离酸钙”,执行企业标准,产品不含五氧化二磷,该产品不是真正的磷肥。市场上还发现名为“多肽磷”“磷锌酸钙”“腐植酸磷钙”“有机活性磷”的产品,实际上这些都是生产饲料级磷酸氢钙的废渣,不含水溶性磷,只含有枸溶性磷,施到碱性土壤中,不仅没有肥效,还会造成土壤板结。
钾肥:不执行国标、夸大宣传要注意
钾肥常见的有农业用氯化钾、硫酸钾、硝酸钾、硫酸钾镁肥、磷酸二氢钾等,包装袋上应标示肥料名称、商标、规格等级、净含量、养分含量、生产商地址、电话和批号、执行标准。其中硫酸钾镁肥还应有农业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号。
例如,有产品包装标示是“农用硫酸钾”,执行标准为Q/LJH 002-2002,属于企业标准。且钾含量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GB 20406-2006,合格品粉剂氧化钾含量≥45.0%)要求,因此,该产品为假硫酸钾。
目前,钾肥市场上出现的各种“钾宝”,标示有“美国”“以色列”“全营养”等词语,或标称内含中微量元素,实则有夸大宣传之嫌。
另外,钾肥中的磷酸二氢钾执行HG 2321-1992标准,并且只有磷、钾两种元素,如还标示含其他元素,或执行别的标准号,或名称标为“复合型”“改进型”“I、Ⅱ型”“稀土型”“多微”等,或产品呈液态,是误导消费者,属于假货。
磷酸二铵:不执行国标则为问题产品
磷酸二铵包装袋上应标示肥料名称、商标、规格等级、净含量、养分含量、生产商地址、电话和批号、执行标准。
例如,有产品包装标示为“有机磷酸二铵”,执行标准为Q/CGYZ 004-2006,属于企业标准,含磷量仅有12%,远低于磷酸二铵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0205-2009,合格品含磷量≥39.0%)要求,且名称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且包装上标有“美国技术”字样,带有误导性,属于假磷酸二铵。
复混肥:巧立名称、“两证”不全要慎重购买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掺混肥料(BB肥),包装袋上应标示肥料名称、商标、规格等级、净含量、养分含量、生产商地址、电话和批号、生产许可证号、肥料登记证号、执行标准(复混肥料GB 15063-2009、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 18877-2009、掺混肥料GB 18877-2009)。
例如,有产品包装标示为“黑铵”,无肥料登记证号,仅含氮16%,无磷和钾,养分含量不符合GB 18877-2009要求,属于劣质产品。
另外,目前复混肥料(复合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掺混肥料(BB肥)市场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不标注通用名称,只用商品名称,或巧立各种名称;包装标示上生产许可证号和肥料登记证号不全;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而执行企业标准;标明该产品含中微量元素,而不标明具体含量;将有机质和中微量元素计入总养分含量:以氯化物为原料的复混肥料包装上没有标注“含氯”,以枸溶性磷为原料的复混肥料没有标注“枸溶性磷”;在包装上使用夸大虚假性词语或模糊概念,如“高效”“肥王”“全元素”“引进国际先进技术”“科研院所监制”等;在肥料功效上使用“抗病”“抗虫害”等夸大肥料功效的词语;不使用汉字改用拼音,假冒误导是进口产品等。
有机肥:禁用味精下脚料、工业废弃物等为原料
有机肥料包装袋上应标示肥料名称、商标、规格等级、净含量、养分含量、生产商地址、电话和批号、肥料登记证号、执行标准。有机肥料的肥料登记证为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执行标准为农业行业标准(NY 525-2012)。
例如,有产品包装标示为“精制有机肥”,含氮16%、有机物质60%,实际该产品为味精下脚料制成的劣质有机肥。
微生物肥:无农业部肥料登记证号要留意
微生物肥料的肥料登记证为农业部颁发,标示为:微生物肥(年代号)临(或准)字××××号;执行标准为: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复合微生物肥料(NY/T 798-2004)、农用微生物菌剂(GB 20287-2006)。
当前,微生物肥料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假冒已获证企业的登记证号生产;微生物肥料包装袋上使用省级农业部门颁发的登记证号;随意更改包装标志,误导消费者,如复合微生物肥料;氮磷钾总养分过少起不到应有的效果,或过多影响生物菌的存活。
有些包装上将氮磷钾总养分标示为40%以上,这种产品明显为假劣复合微生物肥料产品,应谨慎购买。
水溶肥:先看有无农业部肥料登记证号
水溶性肥料的肥料登记证为农业部颁发,标示为:农肥(年代号)临(或准)字××××号;执行标准为:大量元素水溶肥料(NY 1107-2010)、中量元素水溶肥料(NY 2266-2012)、微量元素水溶肥料(NY 1428-2010),含腐植酸水溶肥料(NY 1106-2010)、含氨基酸水溶肥料(NY 1429-2010)、有机水溶肥料(执行企业标准)。
目前,水溶性肥料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标签上无农业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号,有些产品用的是省级部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号;标注具有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药功效、夸大宣传产品功能等内容,如“壮根”“膨大”“抗病”“对病害有抑制作用”。
(农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