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认清小农户家庭经营很长一段时间内是我国农业基本经营形态的国情农情,在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同时,完善针对小农户的扶持政策,加强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以“两办”名义发文,对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作出系列部署,可见这个问题既非同小可,又亟待解决。正如《意见》指出的那样,这是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大举措、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客观要求以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现实需要。同时,从着墨行文来看,《意见》从提升小农户发展能力、提高小农户组织化程度、拓展小农户增收空间、健全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小农户扶持政策等方面打出组合拳,紧紧围绕“服务小农户、提高小农户、富裕小农户”的总体要求,为广大小农户茁壮成长送去充足雨露,厚植肥沃土壤。
中国现代农业发展至今,摘得累累硕果的同时,在发展理念和前行路径上也曾经历几番波折,特别是在经营主体大与小的辩证关系上,天平一度出现失衡,突出表现为“发展规模越大越好、集约程度越高越好”的论调不绝于耳,甚至出现了“消灭小农户”的危险倾向。
从传统农业到现代农业,这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产业革命。其“革命性”固然体现于效率的提升、动能的转换、产出的增加,但这并不意味着代表低效率、低动能、低产出的小农户可以转身走进历史博物馆。特别是在中国,如果说改革开放是农业迈向现代化的关键一步,那么,这场改革恰恰不是以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加法”为起点,而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除法”开始的。农业生产核算单位化整为零,非但没有带来效率的降低,反而因为调动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大大激发了产业发展的整体活力。
不过,伴随工业化、城镇化的迅速推进与外出打工潮的风起云涌,科技进步、装备提升与环境污染、地力透支等正负面因素叠加一处,特别是产业发展愈发依赖资本嵌入,农业现代化不可避免地走上以规模化、集约化撬动效率提升的转型道路。于是,大市场中小农户的价值和地位便显得微妙起来。从国情来看,小农户不仅会作为一种经济主体在中国长期存在,更会作为乡村社会的基本单元成为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石。
同时,小农户与现代化的衔接也不能走向另外一个极端。发展小农户并不是要回到小农经济。小农经济的问题不在于生产水平相对低下,而在于其固有的自给自足模式与现代市场自由开放的理念格格不入。产业链的残缺带来的是价值链的薄弱。小农户的涓涓细流只有汇入现代农业的汪洋大海,才能真正承载起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憧憬与向往。
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不是简单的“公司+农户”,而是让二者在土地流转之外,建立包括作价入股等黏着性、共生性更强的利益合作纽带;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不是简单的“生产连销售”,而是从产业链延伸的视野中,进一步推动农业经营职业化,提升小农户生产行为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不是简单的“大船拉小船”,而是要让更多小农户登上大船,与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一样成为船上的主人,共同驶向更加广阔的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