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田间应用效果评价是在进行室内毒力测定的基础上,在田间自然条件下检验某种农药防治有害生物的实际效果,通过田间应用效果评价,确定其是否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主要环节。评价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以药剂为主体的系统田间试验,主要包括田间药效筛选、田间药效评价、特定因子试验等;另一类是以某种防治目标为主体的田间药效试验,如对某种防治对象筛选出最有效的农药,确定最佳剂量、最佳施药次数、施药时期及最佳施药方法等。
植物源农药的杀虫杀菌活性不同于化学农药。植物源农药选择性强,对人畜安全,对生态环境影响小,同时植物源农药还具有诱导植物产生抗性、调节植物生长、作为药肥等功效,但植物源农药在田间应用时,存在见效慢、活性成分比较复杂、杀虫防病作用机理独特以及易受环境条件影响等问题。因此,在评价植物源农药田间应用效果时,不能以传统的化学农药评价方式(如杀虫剂效评价以死亡率为依据)进行评价,而应采用以下方法来科学评价植物源农药的田间应用效果:
⑴植物源杀虫剂田间药效评价
虫口减退率(%)=[(防治前活虫数--防治后活虫数)/防治前活虫数]×100
校正虫口减退率(%)=[(处理区虫口减退率-对照区虫口减退率)/(100-对照区虫口减退率)]×100
被害率:由于植物源农药的一些特殊生物活性,在调查时找不到害虫或不能数清时使用被害率来调查药效。
被害率(%)=[被害叶(株等)数/调查数]×100
保产效果:考察植物源农药使用后的经济效益时,计算保产效果。
保产效果(%)=[(处理区产量-对照区产量)/对照区产量] ×100;
相对防效:采用危害指数评价植物源农药防效
相对防效(%)=[(对照区危害指数-处理区危害指数)/对照区危害指数] ×100
另外,由于植物源农药的一些特殊生物活性,在进行田间药效评价时,可参照田间植株的生长情况、害虫种群的总体消涨情况、害虫个体生长发育等采用“虫日法”、“校正虫日法”来综合评价。
⑵植物源杀菌剂田间药效评价
植物源杀菌剂的田间药效评价可参考化学农药的评价方法,采用病情指数、相对防治效果等方法进行评价。
病情指数=[∑(某病级叶(株等)数×该病级代表值)/(检查总叶(株等)数×最高级代表值)] ×100
相对防治效果(%)=[(对照区病情指数-处理区病情指数)/对照区病情指数] ×100
绝对相对防治效果(%)=[(对照区病情指数增长值-处理区病情指数增长值) /对照区病情指数增长值] ×100
同样,由于植物源农药的一些特殊生物活性,在进行田间药效评价时,可参照田间植株的生长情况、病害在田间的发展情况等来综合评价。
(3)植物源农药田间试验结果的统计分析
植物源农药在田间使用后,通过不同方法获得其应用效果数据,可采用SPSS、SAS、EXCEL等软件或统计工具进行统计,评价植物源农药田间应用效果。
(4)植物源农药田间试验注意事项
①选择植物源农药防治对象经常发生的地域,一般选择大片作物田的中间地块进行试验,同时要考虑试验地块的地势、土质、试验地的农作物长势以及试验对象和非试验对象的发生轻重。
②对试验地要进行合理规划和试验设计,划分小区(确定划分小区的形状与大小),设置好对照区、隔离区以及保护行,减少外界因素的干扰及处理间的相互影响。
③植物源农药小区施药时所有处理应使用同一种施药工具并严格按照同一操作规程施药,在每个试验小区设置醒目的处理标志;植物源农药施药时要求施药均匀,速度均一,最好由同一人完成;在施药时,用量具准确取药,采用二次稀释法稀释药液。
④在田间施药时,应记录施药时间、防治对象的为害程度、种群密度、病情指数以及温度、湿度等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