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审议通过的申请登记的17个农药产品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实名反馈(对未实名反馈的,将不予以回复)。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日至2019年12月8日。
联系单位: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药政处(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邮编:100125。
电话:010-59194015
传真:010-59194063
电子信箱:icamags@agri.gov.cn。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