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植保无人机效果非常好,在江苏发展也很快,但主管部门不明确带来一系列问题,影响植保飞防的发展。”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农委主任吴沛良在关注“开放型农业”“耕地质量”等这些“大”问题之外,还专门带来了一个关于植保无人机的建议。
“我们国家常年发生重大病虫害100种以上。根据不完全统计,近十年来因防治能力不足,每年造成粮食损失500亿斤左右。而且现在农村‘空心化’‘老龄化’,病虫害防治问题更加突出。”吴沛良说:“但是植保无人机正好解决这个问题,它省工省时,效果好效率高,这几年发展很快。江苏省去年植保无人机保有量就有150多架。”
“但是,对这个新生事物来说,目前存在的问题是没有主管部门。对农民来说,带来最大的问题是买的无人机没有主管部门,没法检测。”吴沛良说。
这个问题确实是农民头疼的。记者为此联系到此前本报曾报道过的河南省商水县天华种植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刘记森,这个合作社现在已经有15架植保无人机开展飞防服务。刘记森告诉记者,合作社里的植保无人机都是他买的。“买大型农机,都是经过专门检测,放心买;无人机监管检测什么的都不具备,买的时候就是靠经验,看发动机,看电池,看各个部件。不懂的人很难买。”另外刘记森也觉得贵,“那么大一台拖拉机才10万块,一台无人机也10万元。”
“现在的植保无人机因为没有明确主管部门,所以没法鉴定,农业部门的农机鉴定目前只鉴定地上走的农机,无权鉴定无人机;不能鉴定就不能推广,也不能纳入农机补贴目录,在江苏,农民购买植保无人机不能像购买拖拉机一样享受补贴。”吴沛良说。“所以,我建议当务之急是要明确农业部门为植保无人机的主管部门,尽快制定行业标准,加快植保无人机产业化。”
“植保无人机比飞行特性更重要的是植保特性,这涉及到很多检测,也需要和农业其他领域的配合,比如用它打药,药的乳化性是不是跟普通农药一样?这就要跟农药企业去共同研发。所以我们还是希望由农业部门来负责用于植保的无人机检测。”他说:“明确了主管部门之后,要尽快制定相关的产品标准、操作规程和评价办法。建议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针对植保无人机的作业特点和病虫害防治要求,制定技术标准、操作规程以及效果评价办法。”
“最重要的是,要尽快将农用无人机纳入农机补贴范围。让农民早日得到实惠。”吴沛良说。 (江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