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不少国内企业向我们反馈,似乎澳洲原药登记的难度增加了,经常被要求提供补充材料,这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是很少发生的事情。带着疑问,笔者与登记顾问沟通了这个情况,并与APVMA 方面做了了解。
大多数企业被要求补充的内容都涉及杂质的定性,并提供至少三种方式来确认。
而过去的原药登记中,对杂质定性并没有做那么严格的要求,大多数的资料里如果有两项定性内容证实就可以被APVMA接受。再细了解后,这个新的规则实施是从2021年后正式提出并执行的。
对于这个新规定的实施,让一些企业沿用过去的登记思路在准备报告的情况下有些措手不及,因为涉及到杂质的定性,而APVMA 往往在补充资料邮件里会暗示尽量选择核磁来判断杂质的空间结构定性,那么企业在提供补充资料时,就首先需要对五批次报告里涉及的杂质做标样合成或提取,这对大多数企业来说,操作难度与花销都会非常大,因为生产工艺的差异,一些杂质标样的准备是几乎不可能的。
这个新规定,要求企业在将来登记原药的过程中需要考虑更多登记与未来商业操作的矛盾性。比如企业可以为了减少杂质对原药做提纯或者技术性降低杂质数量来准备原药的五批次,但过高纯度的原药登记下来后,又会造成工业化生产的原药含量达不到登记的含量要求,这在澳洲出口要求里是被严格禁止的,而工业化提纯原药的操作又大幅增加了原药的成本,削弱了产品的市场竞争性。这对澳洲原药登记提出更高的要求,企业的报告既要满足APVMA登记的规定,同时也要考虑未来商业化的可行性。
不过笔者认为,此举可能反而会激发中国企业将更多精力放在制剂的登记与出口上,从而大概率绕过了原药苛刻的出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