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以来,湖南省湘中、湘南和湘西北地区多次发生强降雨天气过程,造成湘潭、邵阳、衡阳、永州、郴州、株洲、娄底、张家界、湘西等9个市州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据统计,截至6月21日,全省农作物受灾296万亩,其中成灾130万亩,绝收16万亩。灾情发生后,湖南省各级农业部门按照农业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强分类指导,科学有效应对,努力减轻农业灾害损失。 严格落实责任。湖南省农委成立农业防灾减灾救灾领导小组,组派14个防汛抗旱检查组,分赴各市州督促指导农业生产防灾救灾工作。下发《关于做好主汛期农业防汛抗旱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农业部门切实落实防灾减灾救灾各项技术措施,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加强监测预警。密切加强与气象、水利、财政、民政等部门联动,认真履职,严格遵守防汛抗旱值班规定,切实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及时发布气象预报预警信息。6月以来,湖南省农委联合省气象部门在湖南农业信息网等平台发布预警和防灾救灾技术信息40余条。
狠抓分类指导。针对汛期气候趋势,积极组织省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先后制定下发了水稻、柑橘、茶叶等作物防灾减灾技术建议和《关于科学应对异常气候抓好水稻生产的意见》。灾情发生后,又下发了《关于抓好农作物灾后生产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切实落实各项防灾减灾技术措施。灾区各级农业部门第一时间组织粮油、经作、蔬菜、土肥、植保、种子、农机等农业专家和技术人员下乡进村入户,因地制宜地帮助和指导农民落实相关技术措施,确保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全力提供保障。湖南省农委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与调剂调运,今年储备救灾种子260万公斤,根据各地灾情和灾区申请,随时可向灾区调剂调运。同时,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把保险理赔作为减灾补损的重要措施,及时组织勘灾理赔,减轻农民因灾损失。
(农业部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