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在中国是否会被禁用,从而被迫退出市场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草甘膦是否达到了中国农药产品的禁用条件,以及中国是否能够承受草甘膦禁用后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结合中国农药行业的发展情况来看,一个农药产品在中国若达到如下的四个条件的话则有可能会被禁止使用。
一是对人体和牲畜高风险,这个高风险主要体现在对人体和牲畜高毒性,致癌,致畸形和致基因突变。
在中国农药的发展情况来看,有部分被全部或部分禁止使用的农药符合这一条件,包括百草枯水剂,甲胺磷等。根据中国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的数据显示,草甘膦的急性经口LD50为4320mg/kg,急性经皮LD50为大于5000mg/kg(兔)。根据我国最新的农药毒性分级标准,则草甘膦被定义为低毒农药。若草甘膦被论证为对人体和牲畜具有致癌作用,则草甘膦符合在中国的农药达到的四个被禁用的条件的第一个条件。
二是成为环境(空气,水,土壤)污染物。
从中国农药的发展情况来看,因这一条件被禁止使用的农药产品包括草甘膦10%水剂。因为草甘膦10%水剂中真正是环境污染物的物质是草甘膦母液。而目前,在中国总体上不存在利用草甘膦母液制备高含量的草甘膦制剂(草甘膦酸含量为大于或等于30%)这一现象,因此可以说目前在中国使用中的草甘膦产品并不成为环境污染物。
三是对环境中的生物高风险。
从中国农药的发展情况来看,因这一条件被禁止使用的农药产品包括氟虫腈。在中国氟虫腈被禁用最大的一个原因应该是其对蜜蜂和水生生物毒性很大。根据中国农业部农药检定所的数据,草甘膦对于环境中的生物影响为,对水生生物中的鳟鱼的LC50(96小时mg/L)为86,对兰鳃鱼的LC50(96小时mg/L)为120,对蜜蜂的LD50(经口,接触)为0.1mg/蜂,对天敌中的北美鹑的急性经口LD50(mg工业品/kg)大于3850,对野鸭的急性经口LD50(mg工业品/kg)为590。从这些数据来看,草甘膦对鱼和水生生物毒性较低;对蜜蜂和鸟类基本无毒害;对天敌及有益生物较安全。
四是要禁用的农药具有了完全替代品或有替代功能的产品。
从目前中国的农药产品结构来看,能够具备草甘膦的功能的产品不算多,典型的是草铵膦。
从以上的分析来看,目前草甘膦符合在中国的农药达到的四个被禁用的条件中的第四个条件,但中国政府在做出某个农药产品禁用的措施时理应会考虑到这个农药产品禁用后可能会带来的负面影响。目前,草甘膦在中国是第一大农药品种,无论是生产量,消费量还是产值和销售额,在所有的农药品种中都是第一位,草甘膦若被禁用对于农药行业的打击无疑是巨大的。由于草甘膦很强的综合性价比,草甘膦若被禁用对于农民在农业生产中的投入无疑将会大大提高。
而从中国被禁用的农药品种来看,中国一直抱着非常谨慎的态度。比如在2015年4月27日举办的2015中国生物农药发展与应用交流大会上,湖北农药协会的唐理事长透露某些人大代表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中曾要求在中国全面禁止使用高毒农药,但这个提议没有受到批准。而目前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的审稿针对高毒农药的意见是:考虑到全面淘汰、禁止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目前时机尚不成熟,因此当前应当加强对这类农药使用环节的管理同时加快有关替代产品的研发推广。据此建议将食品安全法中的规定修改为:国家鼓励和支持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并推动剧毒、高毒农药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和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同时增加规定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对于高毒农药中国政府的态度如此,更何况属于低毒农药的草甘膦?
从过往的在中国被禁用的农药品种来看,中国政府决定禁用某个农药品种想必也会考虑到社会评价。以百草枯为例,百草枯在中国对人的致死率可能高达90%。由于对人体高毒且无特效解药,在中国,基本上每年都出现有多人选择喝百草枯自杀的事件。随着社会的争议声增多,百草枯水剂的禁用政策才正式出台。但反观国外草甘膦致癌的分析报告这一事件,目前来看在中国主要还是停留在草甘膦的学术研究层面的争论,虽然国内也有不少媒体报导和跟踪国外的草甘膦致癌的分析报告,但未见社会大众大范围对于禁止使用草甘膦的呼声。此外,虽然草甘膦在中国使用的时间接近30年,但中国基本上没有关于草甘膦对人体具有致癌而死亡的事件的报导。
综合来看,若在中国全面禁止草甘膦使用的条件还不成熟的话,在中国禁止使用草甘膦将难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