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家农资经营单位承诺
农产品,人们不可缺少的食粮,眼下谈及其质量安全,许多人都会流露出些许担忧。
东阳市今年重点推出的高毒、禁限用农药专项治理行动,现正逐步深入推进,其目的就是要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这个需要大家一起参与,一起努力!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15、12316举报。
一封致全市农民朋友的公开信
5日,市农业局向社会发出了一份《致全市农药经营者和农民朋友的公开信(倡议书)》。
公开信呼吁人们:发现违法生产、经营、使用高毒、禁限用农药和假劣农药的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16、12315进行举报。
市农业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胡新宝说,我市还为此出台了《东阳市农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若举报违法事实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奖励办法给予举报人奖励。
公开信指出,希望每个相关的人都按规定经营、购买和使用用于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等作物上的农药,尽可能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次数和用量。
农业、工商、质监、安监、公安等部门联动执法,做到“五不放过”:对问题产品没按规定处理的不放过;违法行为未受处罚的不放过;涉嫌犯罪案件没有移送的不放过;该吊销证照未提请吊销的不放过;该取缔而没有取缔的不放过。
一份农资经营单位的承诺书
昨日,记者走访了几家农资经营店,发现各店都在醒目位置悬挂了有关农药安全使用的承诺书。
全市140家农资经营单位都签订了这份承诺书,共同承诺:不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农药;不销售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国家限用农药的规定;认真做好高毒、限用农药的购销实名登记;向购买者正确说明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等;不经营克百威(呋喃丹)、氧乐果、乙酰甲胺磷、三氯杀螨醇、水胺硫磷、灭多威、硫丹、氟虫腈等影响农产品质量、生态环境安全的农药。
若不遵守这些承诺而产生事故、纠纷等不良后果,相关农资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我市将督促各农资经营店应用农资监管和服务信息化平台,做好完整的进销台账,实现农药销售的全程监控和可追溯机制。
一支农资协管员队伍在行动
为全面、及时掌握各农资店经营销售情况,我市还组建了一支农资协管员队伍(原则上各镇乡街道聘请一名)。
协管员负责定期不定期地监督所在区域各农资经营店高毒、禁限用农药的销售、实名登记情况,并定期上报监督情况表。
在农药销售使用高峰的4至9月份,每月15日、25日上报两次,其他月份,每月25日上报一次,发现违法违规情况,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33种农药不得销售使用
记者昨日从市农业局获知,国家明令禁止33种农药不得销售、使用。
这33种农药为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甲基对硫磷,对硫磷,久效磷,磷胺,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
注: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磷化钙、磷化镁、磷化锌、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等10种农药自2011年10月31日起停止生产,2013年10月31日起停止销售和使用。
2013年10月31日之后禁止苯线磷、地虫硫磷、甲基硫环磷、硫线磷、蝇毒磷、治螟磷、特丁硫磷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禁止特丁硫磷在甘蔗上使用。
农家有高毒农药可退农资经营店
家里还有些禁止使用的农药,该怎么处置?昨日,市农业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胡新宝说,农民可以把禁止使用的农药就近退回到农资经营店里,农资经营店会一起退还给批发单位处理。
昨日,记者在浙江东阳方圆农资连锁公司仓库里看到,禁止使用的农药已整理出来专门放在一个区域里,有克百威(呋喃丹)、氧乐果、乙酰甲胺膦等,计划近期退回批发单位。
记者走访八达村数家农户,未发现有这些禁用的农药,且村民对禁止使用高毒农药很赞成。
村民吕天生说,大家现在对食品安全很重视,禁用高毒农药正好回应大家的期待。有位村民说,他曾做过一次测试,在使用克百威(呋喃丹)时发现麻雀吃后很快死掉,此后,他就不用克百威(呋喃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