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王先生投诉称2011年颁布的《海南省农药批发零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存在诸多不合理现象,有些规定不切实际,商户在按要求整改的过程中压力很大。
据了解,早在2011年,就有农药经销商对农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削减零售终端等规定进行过不同方式的投诉。近日,又有三亚、琼海等地的农药经销商对《办法》提出质疑,称该《办法》中对农药零售商家的若干管理规定不符合实际,质疑主要针对“20万元不等的质保金,配备5名专业学历经销人员,配备5吨以上的送货车辆,配备300平方米的仓库”等问题。“本来一个政策出台应该是更好地扶持商家,我们也支持改革,但是有些规定实在是太苛刻了,就算申报通过了,经营压力也很大。”王先生称。
现状 农药欠款数额大,零售商担心影响资金回笼商报记者到三亚市荔枝沟附近的几家农药店了解到,目前农药市场的经营现状是“赊账制”,即部分农民在瓜果、蔬菜防病虫害季所使用的农药大多是从经销商手里赊来的,待瓜果蔬菜卖掉之后才还农药款,有时还的还是前年的。而农药零售商则通常是拿现金向批发商或厂家拿货,极少数能得到厂家的“支持”,“除非是常年合作的厂家出了新产品,才会先拿给我们作推广。”“所以,我们大多是拿自己的钱去支持农民。”“我们做农药的跟他们种瓜果蔬菜的一样,都是靠天吃饭,他们绝收了,我们也拿不到农药款。有时候农民绝收,我们都不敢开口要农药款,因为不忍心。所以,我们资金回笼都很困难,但又不能不做,欠的钱都在外面,有的老板几百万元的农药款都收不回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板娘说。
商户质疑 经销商:好像又回到计划经济时代
质疑一:为什么要交纳十几二十万的质保金?
符先生在琼海经营农药生意十几年了,店面100平方米左右,工作人员两名,有七八万元的库存量,是个中小型农药零售商。提到对这次“农药新政”的看法,符先生说,此次改革有点不合理,要求太高。符先生最担心的就是琼海要求交纳的15万元质保金的使用和管理问题,“交那么多钱,也不知道这些押金怎么管理使用,本来欠款就多,这样一来,流动资金就更受限制了,而且也担心这个质保金最后拿不回来。”
在三亚荔枝沟经营农药店的温先生已经做了10多年的农药生意,老温坦言,“三亚要求交纳的20万元质保金太强人所难,本来现在资金周转就不灵,厂家支持又少,都是现款拿货,再交20万元的质保金,这样经销商做起生意来压力更大,也不利于市场的管理。”
质疑二:拿什么给5名专业学历人员发工资?
在三亚荔枝沟开农药店的刘先生说,配5名专业人员根本养不起。“现在欠款很多收不回来,又要交20万元的质保金,还要租300平方米以上的店面,再配一辆5吨以上的送货车,哪里还养得起5个人?”而琼海的符先生则说,为了继续做下去,“养不起也要养啊!”“就算是专业的本科学历大学毕业生,很多都是学的书本上的知识,没有实际经验,请来了可能也没多大用处。”那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板娘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质疑三:哪个农户会一次性要5吨农药?
《办法》第七条第五款对零售企业的规定中称,要配备每批次达5吨以上的农药转送车。“现在我们用的都是那种常见的农夫车,大概0.5吨左右。5吨以上的农药转送车根本派不上用场,哪个农户会一次性要5吨农药?”刘先生说,“买不买车,买多大的车,店主会根据实际情况来配备,如果强制规定,一则没必要,二则对商家也是很大的经营压力。”
质疑四:300平方米的仓库用不完,不就是浪费钱?
肖先生在海棠湾经营着面积不小的芒果园,由于自己每年使用的农药都在五六十万元,所以他干脆自己开了家农药店,在满足自己用药需求的同时,顺便服务一下周边的农户。这次“农药新政”推行后,为了让自己的农药店符合申报条件,肖先生租了一个300平方米的仓库,没想到审核结果迟迟不下来,仓库白白放了一年,“亏了差不多十五六万元。”肖先生告诉记者。
对仓库的问题,店主刘先生和温先生一致认为,“根本用不了那么大的仓库。”“如果改革硬性要求要有300平方米的仓库,那不是给我们凭空增加负担吗?”当记者问到,不符合条件或者自觉没能力达到条件可以不做农药生意时,温先生说,“做了这么多年,还有很多账没收回来,不做就更别想收回来了。压力大也得做,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