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消费者错误地认为,有农残就等同于不安全,甚至故意选择‘虫眼菜’。”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厉曙光说,这其实是混淆了“农药残留”和“农残超标”的概念。
农业生产中病虫草害经常发生,必须用农药进行防治,即使有机农业也要使用天然生物农药。农药残留是施用农药后的必然现象,因而几乎所有农产品都可能含有农药残留。中国农产品是,发达国家农产品也是。
农药的危害性与残留剂量是有一定直接关系的。“只要农药残留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农产品就是安全的。”顾宝根说,农残标准是根据农药药剂的毒性、农药实际残留量和人们的饮食结构,通过风险评估技术计算出来的极限安全值,而且还要再加上100倍的安全系数。如果农药理论安全残留值是每千克1毫克,那么最后定的标准是每千克0.01毫克,追求的是绝对安全。所以,农残即便有一定量的超标也未必就会产生危害。
“离开剂量和接触时间去谈农残毒性不科学,含有致癌物质不等于一定‘致癌’,需要明确区分清楚接触多长时间、有多大量。”厉曙光说,比如,即使按照2015年央视曝光的草莓中乙草胺最高值计算,每天都吃1公斤草莓也不碍事。
来自农业部蔬菜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信息显示,2014年,我国蔬菜水果农残合格率是96.3%,畜禽产品是99.7%,水产品是95%。欧盟食品安全委员会2015年5月蔬菜水果农残检测结果是97.3%,我国2015年第二三季度蔬菜水果农残检测结果是97%,与之相近。近年来,甲胺磷、对硫磷等禁用农药基本没有检出;氧乐果、克百威等限用农药的检出和超标的次数也大大降低,已不是造成蔬菜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检出值也逐步降低,虽然仍有部分蔬菜有农药残留检出,但普遍检出值并不高,基本都低于限量值。
“人们往往喜欢比较我国与欧美发达国家的农残标准,这是缺乏科学性的。”顾宝根认为,因为农药残留标准往往是某些发达国家贸易壁垒的工具,标准值未必科学。而我国制定农药残留标准主要考虑安全,很少涉及贸易保护问题,标准尽可能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而不是欧美日标准)接轨,有的标准比发达国家低,但有的比发达国家高。如新农药甲氧虫酰肼我国在甘蓝中的标准为2毫克/公斤,而美国和日本的为7毫克/公斤;马拉硫磷是老农药,我国在柑橘、苹果、菜豆中的标准为2毫克/公斤,在糙米中为1毫克/公斤,在萝卜中为0.5毫克/公斤,均低于美国8毫克/公斤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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