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毒生姜”案,前不久,由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最后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经销商周爱花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赵学录、赵振水、董风区等3名蔬菜种植专业户有期徒刑6个月,并分处罚金5000元。
无独有偶,河南省镇平县的一位菜农,因在种植大葱过程中,擅自喷洒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致使农药残留超标190倍。4月14日,该菜农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有人认为菜农被判刑有点冤枉。笔者以为镇平县法院严惩违法用药菜农是正确的,也是必须的。我们只有从严管理,才能筑牢禁用农药滥用的源头防线,从而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诚如袁赛男同志所说,用药农户确实只是禁用农药泛滥利益链条的最后一个环节。由于缺乏农药科普常识,对于很多农民来说,所购买农药的有效成分是什么?用多少适量?什么时候使用合适?自己所购买的农药是否属于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凡此等等,有些农民也许是不知情。如只单独惩罚农户,既有失公平、公正,又不能彻底杜绝禁用农药滥用现象。究竟应该怎样从根本上解决禁用农药滥用问题?笔者以为:
首先是农药监管部门要从严管理,从管理上斩断禁用农药泛滥利益链。狠抓源头监管,把好生产监管关,杜绝禁用农药有产出;狠抓市场整 顿,对农资市场经营企业和个人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杜绝禁用农药流入市场;狠抓案件查处,要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案值较大、影响面广、情节恶劣的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突出抓好农资重灾区集中整治,重点整治社会反映强烈、市场秩序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地区,下决心打掉禁用农药产、销黑窝点;特别是要加大违法违规使用剧毒、高毒和禁限用农药行为的查处力度,尤其是要选择典型案例全国曝光,起到威慑和警醒作用,达到重拳出击、重典治乱的目的。
其次是各级植保部门和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企业要加强农化服务,加大新型农药推广应用力度,指导农民科学用药。通过面对面、手把手的技术服务,把农药科普知识普及到田间地头,通过培训和服务,提高农民的用药水平,从根本上解决农民“买什么、用什么、怎么用、用多少、何时用”的问题。
农药有价,自律无价。农药生产企业必须加强自律,加强社会责任心,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生产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组织生产,杜绝生产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产品,从源头确保没有禁用农药品种进入市场。
农药有价,服务无价。农药经销商必须诚信、守法经营,要积极向农民推荐高效、低毒、低残留、安全、环保及没有使用风险的农药品种,杜绝销售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产品,从销售环节把关,确保禁用农药没有市场。
农药有价,道义无价。农药使用者必须加强学习,增加农药科普常识,科学合理使用农药,从使用上把关,确保不购买、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产品,尤其是要杜绝自用、出售农产品在种植环节使用农药过程中内外有别,从源头抓起,从自己做起,精心生产放心农产品,凭良心做事,用产品说话。
只有坚持农药管理、推广、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齐抓共管,做到层层设卡、步步把关、环环相扣、严查严管、人人履责,禁用农药滥用难题才会迎刃而解,我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才会高枕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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