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为环保问题,不少生产草甘膦的企业被迫关停,甚至一些上市公司也难逃其责。究其主要原因,企业缺乏自律,只顾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了环保效益和社会效益。 宋陈亮《谢曾察院君》:“严于律己,出而见之事功;心乎爱民,动必关天治道。”古人一言,富含哲理。做人要“严于律己”,做企业同样要“严于律己”,尤其是服务“面朝黄土背朝天”一族的农化企业更是要“严于律己”。 众所周知,企业是一个盈利性组织,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主要目标。企业获利,无论对企业,还是对社会来说,无疑都是一件好事。但前提是企业能够在不违背市场规则和企业道德的前提下追求利润。如果企业将追求利润放在第一位,而忽视了产品、质量、管理、环保、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对企业来说,即便是保证了利润的最大化,企业最终也不见得会得到“善终”。不少企业为了单纯追求利润,采用了脱离规则、违背市场道德的行为来“投机取巧”,其结果是过于追求利润而损伤消费者的利益,这种“短期行为”“害人害己”,终究是“得不偿失”。 湖南某农药生产企业为提高产品的防治效果,“自作聪明”在产品中添加氯虫苯甲酰胺,生产的产品价值不到二十万元,产品刚投放市场就被“举报”,企业到处挨罚,仅各地的罚款就达六十余万元。企业的信誉是“四面楚歌”,惨遭“灭顶之灾”。无独有偶,湖南某专业化统防统治公司曾因成绩显著、多次受到各级政府嘉奖而“红极一时”,是湖南植保领域“大名鼎鼎”的“明星企业”,去年因使用添加隐性成分的“裸瓶”农药被媒体“曝光”,遭到执法部门的严厉查处,企业“颜面扫地”、“一世英名毁于一旦”。这两个案例给我们的教训是十分深刻的。 农药作为一种“特殊商品”,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和救灾物资,对农业有害生物防治,保障农业丰收,提高农产品质量,确保粮食安全,以及控制卫生、工业等相关领域的有害生物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尤其农药是农业生产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同时对食品安全、社会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有重大影响,对防治有害生物,应对爆发性病﹑虫﹑草灾害,保障农作物优质、高产、丰收以及农产品储存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农药的生产和使用都要严格执行《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农药生产者和使用者都要“严于律己”。 湖南省农药工业协会根据一些会员单位的强烈要求,近日出台了农药行业八条禁令,以规范企业行为。“禁止无证生产农药产品;禁止借证、冒证、套证违法生产农药产品;禁止生产三证不全的农药产品;禁止生产添加登记成分以外农药有效成分的农药产品;禁止生产侵犯知识产权的农药产品;禁止生产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农药产品;禁止使用不合格原药、不符合要求原药或禁止使用原料生产农药产品;禁止给没有取得农药生产定点资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加工生产农药产品”等八条禁令的出台,受到了企业的欢迎,也得到了社会的好评。 培育“严于律己”的作风,必须突出一个“严”字。只有“严”字当头,才能更好地体现负责、更好地落实责任。农药“违规”问题之所以在一些地方时有发生,根源之一就在于一些人责任心不强,因而措施严格不起来,制度落实不下去。我们倡导“高度负责”的精神,培育“严于律己”的作风,必须从平常的点滴做起。古人亦有“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的告诫,意在强调“细节”、“小事”的重要性,而倡导一种精神、培育一种作风,显然也要从细微处入手。每一家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企业、农药使用单位,每一个农药生产者、农药使用者都应从身边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看似点滴的小事做起,自觉践行高度负责精神,养成“严于律己”的良好作风。我们的企业在每时每刻都要实践“有所为有所不为”,深刻敲响“严于律己”的警钟!千万不要“自作聪明”、“投机取巧”、“铤而走险”!“日省吾身,见贤则思齐,见不贤则内自省,谨言慎行,不放纵,不浮泛”,我们只有真正做到“严于律己、出而见之事功”,从而也才能真正体现“心乎爱民、动必关天治道”。 (汪建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