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克胜集团接到国家商标评审委通知,得悉自主流通品牌“绿色联盟LSLM及图”“盾”形 商标复审成功。这是克胜集团创名牌历史上重要的一笔财富,是长期有力实施名牌战略的成功。 自2003年起,克胜集团注册并启用了“绿色联盟”商标用于农药流通,建树克胜集团自己的流通品牌。为了高举克胜集团“绿色联盟”大旗,扩大“绿色联盟”商标的醒目形象,2005年克胜集团又设计出“绿色联盟LSLM及图”的“盾”形商标,并大力推广使用,广泛用于农资流通,特别是农资配送与农药连锁机构---江苏绿色联盟农资有限公司。令人吃惊的是2008年初却接到国家商标局关于“绿色联盟lslm"无法在农资领域,特别是在克胜主产业农药行业(第5大类)上使用的驳回通知,面临高额的广告投入失效,不能合法使用“绿色联盟LSLM”盾牌商标的风险,克胜集团相关人士紧急嗟商后,决定据理力争,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适时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复审。在得力的使用在先、广告宣传普遍展开、实际效果影响等一系列有效强劲的举证面前,经国家商标委组织合议组同志精心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终于作出第4485711号“绿色联盟LSLM及图”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克胜集团的流通商标已移交商标局,很快将进入公示及随后的发证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