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质检总局获悉,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公布的最后一批中国名牌产品将于2012年9月有效期满。届时,企业将不得再继续使用中国名牌产品标志。
质检总局介绍说,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2005年公布的493个中国名牌产品,于2010年9月有效期满;2006年公布的556个中国名牌产品,于2011年9月有效期满;于2007年公布的856个中国名牌产品,2012年9月有效期满。
质检总局表示,中国名牌产品有效期满后,企业不得在产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以及有关材料中继续使用中国名牌产品标志。今年9月有效期满的中国名牌产品,如已印制产品包装材料、说明书并在产品包装材料、说明书上使用中国名牌产品标志,可以顺延使用至今年12月31日。逾期不得继续使用中国名牌产品标志。
据悉,早在2001年,质检总局开始每年举办一次“中国名牌产品”评选,并于2005年推出“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的评选。但2008年随着质检总局职能调整,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
新闻背景
中国名牌产品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中国名牌产品在有效期内,免予各级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检查。对符合出口免检有关规定的,依法优先予以免检。
因为“中国名牌”,产品可免检。而近些年发生的质量门事件中,一些获得过“中国名牌产品”标志的企业和品牌比比皆是,“中国名牌”的整体形象因而也受到了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