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保障“三夏”生产的顺利进行,2010年6月22日至24日,在天津市农业局的统一部署下,市农药检定所、种子管理站、植保植检站、土肥站、无公害农产品管理中心等五家农资管理单位联合行动,开展夏季农资市场执法检查活动。
本次行动,共出动市县两级执法人员108人次,车辆23辆次,对我市蓟县、宝坻、武清、静海、宁河五个主要农业区县的26家综合性农资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农药市场检查情况:共检查79家不同企业生产的105个批次的农药产品,95个批次产品未发现标签和外观有明显问题。10个批次的产品存在问题,其中2个产品标称的登记证不存在,2个产品标称的登记证已不在有效状态,2个产品标签上除标注生产企业外,还标注了经销企业名称;3个产品标注作物超范围;1个产品标注的象形图不规范。执法人员依据《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经营问题产品的经营单位进行了处罚,对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5个批次的产品进行了抽样,样品正在检验过程中。被检查的26家农资经营单位均为发现违法经营高毒农药和杀鼠剂的情况。
通过本次执法检查发现,由于近两年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的实施、几次大规模抽检活动的开展和每年覆盖全市农药市场交叉执法检查活动的开展,农药市场秩序已经有了明显好转,农药标签合格率大幅度提高,购销台账和销售凭证的记载和开具基本普及、农药“三证”索要率也得到大幅提升,基本肃清了甲胺磷等五种禁用农药,实现了高毒农药的核准定点经营和凭证购买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近年来农药登记制度的改革,农药登记投入成本明显加大,未登记擅自生产农药以及借证、套证等违法行为有所抬头,产品中擅自加入未登记成分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维护农药市场秩序,保护农业生产安全。
(天津市农药检定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