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商务部发布公告,鉴于对原产于沙特阿拉伯、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新西兰的进口甲醇反倾销调查情况较为特殊和复杂,根据我国反倾销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将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调查期限截止日为2010年12月24日。
2009年5月4日,商务部接到上海焦化有限公司、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公司、兖矿鲁南化肥厂等代表国内甲醇产业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沙特阿拉伯、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新西兰的进口甲醇进行反倾销调查。2009年6月24日,商务部发布公告,正式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
中国化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