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国家十部委《关于打击违法制售禁限用高毒农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农药经营市场秩序,沙洋县日前组织召开禁限用农药管理专题会议。会上,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与到会的23个农药批发商、代理商和部分农药零售商代表分别签订农药经营责任状。责任状明确了不销售禁限用农药、不经营假劣与不合格农药、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健全农资购销台帐、配合抽样检查、宣传法律法规及用药知识等农药经营门店应承担的八项责任和义务,并注明了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23种农药和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等作物上限制使用的19种农药名单。
对此,该县农药经营户代表评价说“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签订责任状可以进一步强化我们的守法自律意识,有利于堵住违禁农药流入源头,预计将收到减轻监管压力、保护合法经营、维护农民利益和农产品消费安全的四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