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近日下发通知,要求从2011年1月1日起,直接向重点流域河道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执行相应河段地表水功能水质标准。通知一出,旋即在该省化工企业引起强烈反响。CCIN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企业与部门。
山西丰喜华瑞煤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汾河下游、濒临黄河入口。该公司安环部部长耿红录介绍:“我们是氮肥企业,原来执行的标准是《合成氨工业污水排放标准》,而即将执行的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即河段地表水功能水质(V类)标准。标准一变,外排水指标就发生了较大变化,以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为例,原标准分别为150毫克/升和70毫克/升,而新标准为40毫克/升和2毫克/升,分别提高了3.75和35倍,这在历年来的变化中是最大的。”
CCIN记者在电话连线晋北一家化肥企业时,该公司生产副总告诉记者:“今年以来化肥价格一降再降,企业效益不佳,接到通知犹如晴天霹雳。现在我们根本就拿不出多余的钱来进行投资,而仅靠加强管理无论如何也达不到新标准的要求,这真是一场生死考验。”
一位重点流域的县级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也说:“省里的标准定得太高了,我们虽然向企业下发了限期治理的文件,但一般企业可能达不到要求。”
面对企业的叫苦连天,山西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则告诉CCIN记者:之所以推出如此严厉的措施,是为了保证实现减排目标、淘汰落后产能及企业可持续发展。该负责人表示,海河、黄河中上游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是国家环境保护重点,也是国家与山西省签订的《山西省“十一五”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中的重点工作。但目前山西省水环境形势十分严峻,全省53.9%的地表水监测断面仍为重度污染,其中汾河中下游71%的河段处于重度污染。执行标准低是造成重度污染的根本原因。
该负责人强调:“要实现这样的目标确实有相当大的难度,但我们没有退路。我们要对污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强制提高治理水平;对废水能够稳定达标排放但排放总量大的企业,纳入年度污水减排重点项目计划;严控高耗水、高排放及对水环境安全存在隐患的企业发展,限期退出或末位淘汰,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该负责人还透露,山西省将采取现代化手段严格监管。“我们将在以上流域内的所有重点排水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全部联网监管,严查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擅自停运及偷排偷放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关停;将废水排放量大、影响水环境质量的污染源,特别是化工、造纸等涉水企业列为环境监管的重点,凡不能稳定达标的一律予以关停。”
在如此严厉的新政面前,并不是所有的化企都无法达标。一些优势企业就向CCIN记者表示,达标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经过努力可以达到新标准。
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化肥分公司、山西兰花阳城化肥有限公司、山西兰花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兰花科创田悦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兰花化工分公司、山西天泽永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天泽煤化工集团股份公司化工厂和山西天脊中化高平化工有限公司9家化企都在本次标准提高的范围内。由于率先在全省化工企业推行和实施了废水零排放工程,这些企业在接受采访时纷纷表示,只要加强管理,新标准是能够达到的。
丰喜华瑞公司由于在建设时采用了当时最先进的污水处理设施及技术,再加上去年新上了一套中水回用装置,目前外排污水达到新标准的比例为60%左右。该企业表示,再上一些污水深度处理设备,并进一步加强管理,将可以实现稳定达标。
山西省化行办行业管理部部长李三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山西现在大部分化企虽然还不具备从《合成氨工业污水排放标准》向《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跨越的硬件设施,但省政府铁腕治污的决心与强硬措施是毋庸置疑的,这必须引起相关企业的高度重视,加强硬件建设,否则企业面临的将是被淘汰的命运。
山西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也表示,省财政将采用“以奖代补”的方式,鼓励建设中水回用、深度治理和废水零排放工程。对造成跨界断面超标的企业,根据水质超标程度,按照10万~100万元的基数扣缴生态补偿金;对跨界断面水质改善明显的企业,经考核给予200万~500万元奖励。
中化新网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