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对于农药瓶的回收和处理主要社会各界有着不同的认识。但是农药瓶的污染对于水源以及农作物的危害日益显现。
《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明确指出:严禁乱倒农药残液,防止畜禽误食;用过的农药瓶应集中处理,不可随意丢弃。笔者认为,随意丢弃农药瓶至少有两个方面的害处:影响环保、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农村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已经威胁到农民的健康,阻碍了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要解决这一问题,笔者认为,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二是要回收农药包装物,生产厂家和销售部门应回收农药瓶和农药袋,或有关部门进行集中统一销毁避免毒性扩散。(来源:中华包装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