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方案考量化工治污潜力 从1月1日起,《陕西省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实施方案(试行)》正式实施。这是陕西省为了治理渭河首次实施的水污染补偿制度。记者上周在采访中了解到,化工企业普遍认为这项制度将促进企业加快污水治理,但同时治污压力增大,面临新的考验。 渭河是黄河的最大支流,在陕西省境内流域面积6.71万平方千米。多年来,陕西省80%以上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通过渭河排放,污染严重,逐渐成为“关中下水道”。 近年来,陕西省通过关停落后产能、新建污水处理厂等措施,下大力气治理渭河流域水污染。记者从陕西省环境保护厅了解到,截至2009年底,渭河流域已建成污水处理厂48家,设计日处理能力180.4万吨,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目前渭河流域水污染已经有了明显改善,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渭河综合污染指数同比下降15.1%,干流化学需氧量同比下降18.2%,75%以上的时段水质由劣Ⅴ类变为Ⅴ类。根据陕西省渭河流域综合治理五年规划,到2012年渭河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将在2007年的基础上削减15%,彻底消灭黑臭问题,干流下游水质达到Ⅴ类地表水标准。 据陕西省环保厅副厅长李孝廉介绍,2008年底陕西省通过对河北、江苏等地调研,结合渭河流域水环境现状,去年完成了《陕西省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实施方案(初稿)》。该方案适用于渭河干流流域的西安、宝鸡、咸阳、渭南4市地表水生态环境污染补偿,考核因子为化学需氧量,明确规定了2009~2015年4市出境水体中的化学需氧量浓度控制指标,其中渭南出境化学需氧量浓度由2009年上半年的57毫克/升下降到2015年的30毫克/升。当出境考核断面水体中化学需氧量浓度低于污染物控制指标时,就不需要缴纳污染补偿资金;而化学需氧量浓度高于控制指标时,省财政厅向有关市收取污染补偿金。污染补偿金标准暂定为化学需氧量每超标1毫克/升缴纳10万元,按照“月考核、季缴纳、年结算”的办法进行考核。污染补偿金的60%用于各市污染物治理补偿,补偿范围主要包括区域内污染企业关闭、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等。 据透露,在条件成熟后,渭河流域将由目前的化学需氧量浓度考核增加氨氮因子,并逐步过渡为污染物排放总量考核,实行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制度。 陕西省环保厅污染防治处副处长岳洪环告诉记者,渭河流域是陕西化工企业分布集中的区域之一,尤其是建厂时间较早的老国有企业较多,近年来当地化工企业纷纷加大环保投入力度,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如陕西华山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在资金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先后投资1800多万元建成了化肥厂一期、二期氨氮回收系统,实施复合肥厂废水零排放治理工程,污水排放实施在线监测;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相继建成废酸回收及浓缩处理、絮凝脱色处理系统、酸性废水处理工程等,自主建设精制棉蒸煮废水处理工程,化学需氧量等污染物降低40%,彻底解决了困扰多年的精制棉黑液污染难题;陕西兴化集团有限公司的环保投资高达近2亿元。然而,陕西石油和化工企业排放的废水氨氮污染问题仍较突出。 渭河流域的一些国有化工企业认为,实施水污染补偿制度非常必要、及时,将进一步促进业内企业加大污水治理措施,改善渭河水体环境面貌。但面对新一轮的治污行动,若要再提高排放标准难度就加大了。 “虽然污染补偿是考核地方政府的,但分解指标到当地化工企业是迟早的事,将促使企业环保技术改造,但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可能更加严格,势必给企业带来阵痛,治污压力陡然增大。”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技安环保部部长黄雷告诉记者。 “我们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对硫酸系统污水处理不断进行技术改造,2008年又做好了硫酸生产水洗改造为酸洗的准备。现在企业虽已进入了破产程序,但我们决心在重组后继续实施这项技术改造,实现零排污目标。”陕西省双菱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申新河说。 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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