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企业节能管理制度缺失或陈旧等问题,扬州市经贸委在全国率先制定实施了《扬州市工业企业节能管理制度规范》,以制度建设推进企业节能。连续两年在江苏省节能目标考核中被评为超额完成等级,并获得美国能源基金会的奖励。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能源安全和能源节约被提升到战略高度,节能工作力度空前加强,国家已出台《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节约能源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从宏观上规范和指导节能工作,但基层却普遍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在2006年节能监察工作中,扬州市经贸委发现,全市57家用能单位中只有30家建立了简单的能源管理制度,有将近半数的企业根本没有能源管理制度。在已建立能源管理制度的企业中,除了少数大型国有企业能基本按照要求开展节能工作外,大多数企业节能基础工作薄弱,能源管理粗放,难以适应节能工作的要求。 为此,扬州市经贸委结合节能监察,深入120家企业进行调研,通过查看基础资料和台帐,观摩生产现场,与企业能源管理人员进行交流探讨,了解企业能源管理的各环节和全过程。同时,扬州市经贸认真研读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扬州市节能监察中心、扬州大学相关专家和江苏石油勘探局、江苏扬农化工集团等重点企业的能源管理从业人员,共同起草制定出包括新建项目市场准入、既有工艺设备节能改造、用能系统运行管理、工业企业能耗统计、节能管理体系建设等5个方面的16项制度。“这样既保证了制度规范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贴近企业节能工作实际。”扬州市经贸委主任刘在銮说。继2008年在全市重点行业及重点企业中选择10家企业先行试点后,2009年起,扬州又选择了中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石油勘探局、江苏扬农化工集团等100家重点行业的重点用能企业进行推广,取得了显著效果。据了解,中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工业企业节能管理制度规范》,制定出《仪化公司能源管理制度》《仪化股份公司能源统计方法暂行规定》《行政区域节约资源管理办法》《节约照明用电管理办法》等系列管理制度,建立了能源统计体系,健全了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制,加强了主要能源品种中压蒸汽系统管理工作,使短纤产品中压蒸汽消耗降低了40kg/t。 有了典型的示范引导,企业积极性大大提高,主动对照制度规范加强节能工作体系建设。目前,扬州市重点用能企业中已有97.1%制定了企业能源管理制度,比2006年提高55.5%。 “实践证明,以制度规范推动企业节能,成效十分明显。”刘在銮说。2008年,全市万元GDP能耗为0.739吨标准煤,比2005年下降12.17%,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的60.35%。扬州已连续两年在江苏省节能目标考核中被评为超额完成等级,并获得了美国能源基金会的奖励。 蒋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