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以及《省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精神,根据《江苏省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经企业申请、地方科技局审查推荐、江苏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咨询及网上公示,11月13日,江苏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以苏科高〔2009〕400号文认定江苏省第五批自主创新产品99个,其中包括江苏省绿盾植保农药实验有限公司的“42%咪鲜胺•甲基硫菌灵可湿性粉剂”和“20%井冈霉素•咪鲜胺可湿性粉剂”等2个农药产品。
经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将列入《江苏省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全省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时,将优先购买列入《江苏省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产品。 ( 刘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