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联合开展化肥专项执法打假集中行动的通知》和市局农资打假工作有关要求,为切实保障本区广大农民群众用上放心满意的化肥,促进农业生产顺利进行,严厉查处制售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掺假、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生产环节产品质量监管的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化肥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11月12日,奉贤区质监局联合市局监督处、市局稽查总队、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奉贤区农委等相关部门,针对奉贤区的化肥生产企业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
此次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以磷肥、钾肥、复混(合)肥为重点产品;重点查处违反GB18382《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规定、虚假标识标注以及伪造产地、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在联合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做到专项检查与明查暗访相结合、部门联动与区域协作相结合、专项检查与法律宣传相结合,共出动执法人员14人次,对于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企业标识标注不规范的行为,执法人员已当场责令相关企业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