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县工商局围绕“支农 护农 惠农”行动主题,积极探索、创新和完善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消费者参与“四位一体”的农资市场监管制度建设,使全县的农资商品质量水平得到了稳步提高。
一是建立和完善了全州县流通领域农资商品信息库,对农资商品实行户籍化管理。我局自2008年始,对全县流通领域的农资商品进行了普查,至今已登记并建立了407个农资商品的基本信息档案,为今后开展农资商品质量监测提供了一个有效的信息平台。
二是建立了不合格农药化肥产品黑名单数据库。该局指定专人负责,通过互联网、电视、报刊等媒介或产品检验机构,广泛搜集、整理并分类录入全国各地、各部门及本局抽查的不合格化肥质量基本检测信息或数据,并将该项工作日常化和制度化,通过局所联网,实行信息共享,至今,已建立了2007年至2009年以来421个品种的不合格化肥信息数据,为全局开展农药化肥产品质量监测提供广泛而精良的信息依据和有效的“切入点”。
三是建立和完善了化肥新产品备案检测和不合格产品复检准入制度。凡新进入该县市场的农资产品,首先由经销商或生产商将产品信息报我局备案登记(对未报的,该局也可主动进行登记备案),然后进行抽样检测。对质量监测合格的农资产品,准予进入市场销售,对监测不合格的化肥品种,除依法处罚外,一律责令退市,禁止在县内市场销售,只有生产商或经销商再次申请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入本县市场销售。对重新进入流通领域的化肥、农药商品实施为期2年的重点监督抽查。对原质量问题轻微的,列入该局定向监测名单,每年抽查1次;对原质量问题严重的,实施专项监督抽查,每年抽查2次以上,经抽查仍不合格的,责令经销商永远停止销售该品种。既为农资产品质量安全构筑了一道科学严密的“防火墙”,也增强了抽查的针对性,避免了重复抽检,降低了检测成本。目前,该局对新进入全州县的31个化肥品种进行了备案,对29个品种进行了抽查,其中不合格7个。对抽检不合格的化肥品种,除依法处罚外,对严重不合格的(单养份化肥含量低于标准值2个百分点,复混(合)肥单养份低于标准值3个百分点、总养份低于标准值2个百分点、氯离子超6个百分点的均为严重不合格)3个产品已责令退市,现已完全退出本县市场。
四是建立和执行不合格产品退市二项机制。首先是建立不合格产品质量检测信息公示制度。将检测不合格的产品信息通过工商所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驻村委联络站、商品交易市场、化肥交易集散地或经营场所地进行公告,现已发布公告4期,张贴公告300余份,公示不合格农药化肥品种15个,确保农民对不合格化肥产品质量的知情权,让伪劣产品暴露在社会强有力的监督之下,使其在市场上无处藏身,直至退出市场。其次是建立和完善了不合格产品退市跟踪监测制度,组织各工商所对抽查严重不合格的化肥商品和对曾经营不合格产品的经营者进行跟踪巡查和回访,对仍在经营不合格品种的,加大第二次监测和打击处罚力度,严防不合格产品“卷土重来”。通过建立以上二项不合格产品退市制度,使社会监督和行政监督双管齐下,形成合力。目前,已责令5个不合格化肥品种退市,并向全县进行了“通缉”,以确保不合格化肥彻底退出市场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