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以来,台州市按照农药市场监管年和农业综合执法“两年”工作总体部署,开展了卫生杀虫剂市场专项检查。主要做法是:
一、确定检查内容。一是检查生产、经营的杀虫气雾剂、蚊香、电热蚊香片、电热蚊香液、驱蚊花露水等卫生杀虫剂的农药登记情况是否符合规定;二是检查产品标签标识是否规范。
二、改进工作方法。一是加强与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协作,开展联合检查,提高执法行动效果。二是疏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12316农业综合投诉举报线索的管理,进一步落实和规范热线电话值班制度。
三、突出检查重点。一是确定各大连锁超市为检查重点单位,查堵非法卫生杀虫剂产品的流通源头等中心销售点;二是以农村集镇的卫生杀虫剂销售点为重点,加强执法检查,减少劣质产品在农村市场的流通。
四、注重产品质量监管。结合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管工作,组织抽检送检,以提高卫生杀虫剂产品质量水平。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7月10日,全市农业部门组织检查30次,其中与工商等部门组织联合执法行动5次,出动执法人员105人次,检查超市和农村卫生杀虫剂经营网点85家,卫生杀虫剂产品400多种。总体来看,未发现严重规范不合格产品,部分产品存在生产日期标注不规范等问题的,当场进行处罚和教育,并责令其停止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