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信部《关于继续作好农药生产核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产业〔2008〕78号)和工信部《关于抓紧开展部分农药生产企业逾期延续核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产业〔2009〕31)文件的要求,全国对农药生产企业限时开展延续核准工作。原药生产企业要求六月底前、制剂生产企业要求七月底前完成省级现场审核及材料申报。
此次延续核准关系到农药生产企业生产资格,涉及全市27家农药企业中的26家,包括6个原药企业、13个制剂企业及7个卫生用药企业,仅剩一家企业未到审核年限。审核内容包括企业各个方面,时间紧,工作量大,要求严格。我委化医处根据工信部相关文件精神于二月底向相关企业下发了《关于开展农药生产企业延续核准工作的通知》(渝经化医〔2009〕3号),并详细说明了实地核查的范围、内容、要求、时限。在通知下达后,对重点、难点企业提前给予了具体指导。
从4月中旬开始,市经信委会同重庆市农药行业协会、重庆市化学农药质检站组织专家对制剂生产企业开展现场审查工作,历时一个半月。实地审查表明经过管理部门前期检查、指导、督促和企业整改,大多数农药生产企业能按照国家《农药生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生产,企业管理水平有所提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数量、资质能满足要求;生产场地布局、功能区划分、生产流程设计基本合理;工艺技术改造得到重视;安全意识、环保意识、职业卫生意识明显提高;检验设备及检验人员配备明显强化。总的来说,规模较大的农药生产企业,如农化集团、双丰农药等,硬件设施和软件建设比较好,新搬迁企业各方面条件都比搬迁前有较大提高。
审查工作中反映的主要问题有企业生产规模普遍偏小,品种较单一、剂型不多,个别小企业质量控制意识不强,检验设备欠完善。现场审查过程中,审查组成员对企业在管理、生产、质量控制、人员培训、安全环保等各方面出现的问题一一指出,提出整改要求并给出具体的解决指导意见。对核查出的问题,审查组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现场审查的同时,审查组及时宣贯了国家的最新政策、法规,通报了农药行业发展动态,对企业的发展提出了具体建议。企业普遍反映通过核查不仅了解了农药行业最新信息,而且找出了企业自身存在的不足,更为受益的是通过专家指导得到了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为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希望管理部门多派专家赴厂交流、指导,共同壮大重庆农药行业。
目前,化医处已全面展开农药企业延续核准材料准备工作,将按时将申报材料上报工信部核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