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农业部确定的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年,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监督管理年的各项工作措施,强化源头治理,加大农药批发大市场的监管力度,打击制售假劣农药的违法行为,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药,保障我省粮食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5月25日省农药检定管理所与荆州市农业执法支队在荆州小北门签定了2009年荆州农资大市场综合监管责任状,创新管理办法,突出工作成效。
一、明确监管工作目标
(一)农药批发市场农药标签合格率75%以上,农药质量合格率85%以上。
(二)农药经营人员上岗培训率100%,农药法律法规及新规定培训率90%以上。举报案件100% 立案调查,药害事故100%受理。
(三)批发市场农药经营企业杜绝经营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及其他禁用的农药。
二、加大奖惩力度
按照责任状要求,省农药检定管理所对荆州市小北门农药批发大市场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验收。如果全面完成责任状目标,省所将予以表彰和奖励(适当扶持经费并对市支队领导和班子成员发给奖金1万元);如果没有完成责任状目标,省所将责成市支队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如果监管工作不力,发生严重坑农害农事件或造成严重农药事故的,省所将对市支队通报批评,并会同有关部门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抓好基础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责任状进一步强化了荆州市农业执法支队监管职责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湖北省农药管理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对农资大市场农药经营企业监督管理,抓好日常监管、专项抽查和案件查处三项工作。
(二)开展对农药经营人员上岗培训,积极宣传贯彻农药法律、法规和各项农药管理新规定。
(三)进一步健全农药产品市场准入、市场运作和市场退出的长效监管机制,引导农药经营企业建立购、销台帐,诚信经营。
(四)及时查处假冒伪劣农药举报案件,受理药害事故投诉,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利益。
(湖北省农药检定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