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药市场管理,近日,新疆农业厅和工商局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区开展一次农药市场检查、清理和整顿行动,以达到打击非法经营、保护合法经营,净化农药市场,维护农药市场秩序,保护人民生活健康的目的。
通知要求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当地市场的每一家农药经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且建立详细的档案记录,通过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准确掌握当地农药经营单位的基本状况,并逐级汇总上报,建立农药经营信息数据库,实现农药管理信息化。
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农药经营单位和个人,责令其立即停止农药经营活动,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其《危险化学品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责令其限期办理营业执照范围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对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处罚。
通知还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当地农药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依法依规严厉处罚违法违规经营、生产农药和冒用他人注册商标或伪造商标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