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突出三大监管重点 重点区域:农资集散地,粮食主产县和水果、蔬菜、茶叶等园艺产业大县的农资市场。 重点品种:将甲胺磷等5种高毒禁用农药、杀鼠剂列为重点监管品种。 重点对象:将信誉差、屡查屡犯以及重点监控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二、加强农资生产经营许可管理 全面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农资生产经营审批管理职责,进一步提高农资行政许可的服务水平,营造公开、便民、规范的办事环境,不断规范市场主体,实现快捷准入。积极引导农资市场主体沿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方向发展,大力支持农资连锁经营方式,扶持有利于农业农村科学发展的企业做大做强。 加强无证经营查处工作,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仍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行为;对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社会危害严重的无证经营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要立足于服务,着眼于发展,致力于和谐,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整顿规范与加快发展的关系,做到治理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查处与转化相结合,实施分类整治,引导无证经营户办证合法经营。 三、开展农药市场日常巡查监管活动 以农资集散地、农资批发企业、农村农资零售门店点为重点,围绕市场主体资格、产品登记证号、产品标签标识、产品购销渠道、经营管理制度和违禁农业投入品等方面,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及时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以甲胺磷等5种高毒禁用农药,毒鼠强等禁用鼠药、杀鼠剂,产品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扩大到非适宜作物,标注的毒性标识、用药量、用药次数、使用方法和安全间隔期等内容与登记批准不符的农药为巡查重点。 四、开展农药产品质量执法抽查活动 围绕粮食基础工程,在粮食主产县安排60批次水稻常用农药抽查计划,重点检测有效成份含量,确保粮食主产区农药发挥应有的药效。 围绕优势产业工程及防控安全工程,在水果、蔬菜、茶叶等园艺产业大县安排150批次农药抽查计划。农药产品重点检测是否含有非标明的成份,确保农药产品安全有效。 围绕源头监管需要,在全省较具规模的农资集散地安排60批次的农药抽查计划(每个农资集散地各抽查10批次,检测非标明成份和有效成份含量各半),以提高抽查的代表性。 五、开展农事季节农药专项执法行动 紧扣农时,在春耕生产、夏收夏种、秋收冬种等农事季节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要以保障用药安全为重点,切实解决影响农业产业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在2-6月期间开展春季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9-12月期间开展秋冬季农资打假保安全促增收专项行动,对辖区内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巡查,强化农资市场执法巡查、产品质量抽查、科学选购和使用农药宣传引导等工作,及时阻击假劣违禁农药流入生产领域,努力防止因假劣违禁农药致使农业减收绝收、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事故发生。 六、强化农药产品安全性监管工作 加强违禁农业投入品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使用违禁农药,及时收缴、销毁违禁农业投入品,坚决制止违法使用农药行为。 加强杀鼠剂市场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当地政府负总责,各部门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杀鼠剂市场进行全面排查,广泛深入开展毒鼠强等违禁剧毒鼠药清查收缴、置换奖励、销毁处置、统一灭鼠、中毒事故处理等相关工作,严肃查处非法经营未取得登记证杀鼠剂的违法行为, 规范杀鼠剂经营行为,杜绝农村违禁剧毒鼠药的流通和使用。 七、实施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工程 八、抓好大要案和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工作 注重收集违法线索,加强非法产品的追根溯源,严肃查处非法制售假劣、违禁农资案件和无证制售农资的小作坊及黑窝点,集中力量抓源头、端窝点、打惯犯、办大案。对于情节恶劣、影响范围大、给农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害的案件,要按照“五不放过”原则予以彻底查处。通过对具有代表性大要案的查处和曝光,形成强大的震慑和警示氛围,达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提高监管效率和权威。 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和农资争议解决及农民权益保护机制,通过网站、报刊和宣传资料,公布省、市、县三级农资打假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农资购销纠纷诉求渠道,及时妥善处理农资购销纠纷,依法查处非法制售农资坑农害农案件,努力维护农村农资消费安全和农民群众权益。 九、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手段适时宣传农资打假工作的进展和成效,营造打假治劣的良好氛围。结合市场巡查、质量监督抽检、大要案查处等行动,邀请新闻媒体全程跟踪报道,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 深入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选择有影响并具有代表性的专业村、农村集贸市场、墟场、农资集散地,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举办咨询培训、诚信承诺、现场演示、产品推介等宣传咨询活动,印发科学选购、识假辨假与依法维权等知识的宣传资料,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来源:中国农药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