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澳大利亚草甘膦制剂制造商Nufarm limited及 Accensi Pty Limited的申请,澳大利亚海关和边境保护署CEO开始一个针对中国草甘膦制剂的反倾销调查。
该申请宣称中国草甘膦制剂以低于实际价值的价格出口到澳大利亚,该倾销从以下各方面对澳大利亚工业造成了实质伤害:
l 销售量减少;
l 市场占有减少;
l 价格降低,进而影响到盈利及盈利能力;
l 降低了税收;
l 降低了使用能力;
l 提高了库存量;
l 投资回报不足;
l 减少资本支出;
l 无法吸引资本再投入;并且
l 减少了雇员数量进而减少工资总额
根据包含反倾销基本原则的海关法1901之269T(1)条款规定,利益方可以获得该申请的非机密版本。
关于开始本次反倾销调查的通知已发表在2012年2月6日,周五的“the Australian” 报纸上。
商品描述
本次申请指明:本次申请中所指明的进口产品为草甘膦制剂,一种以各种含量进口的非选择性除草剂。非选择性除草剂指该除草剂可以控制所有类型的杂草。
本次申请中调查的产品包括进口的所有含量的液体草甘膦制剂包括Glyphosate 360, Glyphosate 450 and Glyphosate 570及所有含量的固体草甘膦制剂包括Glyphosate 680.
因此该申请和调查所涵盖的货物包括任何形式(例如不局限于液体制剂)和任何浓度(不论是根据草甘膦原药的重量/体积或者草甘膦原药百分比来描述)的草甘膦制剂。该货物根据Customs Tariff Act 1995 Schedule 3分类于关税率3808.93.00(统计码48)项下。目前从中国进口的该货物适用税率为5%。
调查不包含的货物
草甘膦酸是草甘膦制剂生产中的主要成分。草甘膦酸不列入本次调查。
调查过程
调查期从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海关和边境保护署将检查调查期间出口至澳大利亚的货物,以确定是否有倾销发生。海关和边境保护署将检测从2008年1月1日澳大利亚市场细节以进行伤害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