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4018号(农业水利类318号)提案的答复摘要
“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户持续发展能力的提案”收悉。经商科技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
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小农户家庭经营与合作经营、集体经营、企业经营等经营形式共同发展。
农业农村部积极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一是引导龙头企业联农带农。将小农户带动数量作为申报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基本标准之一。截至2018年底,全国经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认定的龙头企业达8.97万家,其中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1.8万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1243家。二是指导加快推动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联合有关部门,先后印发《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政策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加快培育一批示范效果好、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2019年,将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纳入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支持范围。目前,全国已有10个省份开展了示范创建,认定省级产业化联合体近1000个。
二、关于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明确了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支持措施等。截至2018年底,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超过300万家,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脱贫攻坚、带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是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到2018年底,全国纳入农业农村部门家庭农场名录的家庭农场近60万家,已有30个省(区、市)出台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相关政策,有28个省(区、市)开展了示范家庭农场创建。二是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不断提升。到2018年底,全国依法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217.3万家,成立联合社1万多家,辐射带动全国近一半的农户。同时,全国有385.1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加入农民合作社,约10%的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位于国家级贫困县,带动成员22.8万户。三是面向小农户的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到2018年底,全国开展农业生产托管的组织数量达37万个,按照综合托管系数计算的托管服务面积达3.64亿亩。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模式不断创新,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各类服务主体服务小农户能力不断增强,服务领域从产中环节向产前产后环节不断延伸;面向小农户的服务规模经营不断扩大,有效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力推动了农业生产绿色可持续发展。
关于引导农户发展高品质农业、绿色生态农业,实施农户发展有机农业计划。《意见》提出,支持小农户发展特色优质农产品,引导小农户拓宽经营思路,依靠产品品质和特色提高自身竞争力;支持小农户发挥精耕细作的优势,引入现代经营管理理念和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发展劳动密集化程度高、技术集约化程度高、生产设施化程度高的园艺、养殖等产业,实现小规模基础上的高产出高效益;引导小农户发展高品质农业、绿色生态农业,开展标准化生产、专业化经营,推进种养循环、农牧结合,生产高附加值农产品;实施小农户发展有机农业计划。
三、关于加快突破农业关键核心技术
关于完善农产品物流服务。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以品牌建设为引领,以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为重点,加快利用互联网技术完善农产品物流服务。《意见》提出,鼓励发展互联网云农场等模式,帮助小农户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优化配置生产要素。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鼓励小农户开展网络购销对接,促进农产品流通线上线下有机结合。深化电商扶贫频道建设,开展电商扶贫品牌推介活动,推动贫困地区农特产品与知名电商企业对接。支持培育一批面向小农户的信息综合服务企业和信息应用主体,为小农户提供定制化、专业化服务。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中央决策部署,不断强化新型经营主体对农户的带动作用;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发挥好农业科技创新提升农户持续发展能力的支撑作用。
农业农村部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