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对于在市场大潮中激烈竞争的厂商们也是同样,不同的是,有的竞争者在自己所犯的错误面前倒下了,而有的竞争者却化危为机、转危为安,甚至无错找错,制造“错误”为己所用,把简单的营销技巧上升到了战略高度,上演了一幕幕精彩大戏,其中剧情波折倒是很值得我们回味探究。
第一季:知错不改
剧情回放:2013年12月27日,传统的双节销售旺季即将到来,这一天,《京华时报》以《茅台对酒仙网开罚单》为题目,报道了茅台集团对酒仙网“实行超低价格促销行为”的处罚,线下白酒老大对线上白酒老大居然开起了罚单,白酒业本来该“同舟共济”却演变成了“同室操戈”,新闻性足够夺人眼球,瞬间被多家媒体转载,甚至新华网等中央级媒体也进行了全文报道。
剧情点评:酒仙网真的是因为犯错而被罚吗?媒体没有相关报道。犯了错的酒仙网面对媒体拒绝对此发表评论,唯一的事实就是酒仙网的茅台价格并没有因为“罚单新闻”而有新的变化。知错不改,是何道理?
其实,酒仙网是否被罚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得到了消费者的关注,正所谓“鹬蚌相争,渔人得利”,厂商不睦,获利的自然是广大消费者了。消费者从这个罚单新闻的背后,似乎看到了他们一直想看但始终没看到的精彩剧透:一是酒仙网居然在网上低价卖茅台酒,二是酒仙网卖的低价茅台酒居然还是真茅台。既便宜又保真,还赶上双节款待亲朋好友买好酒的刚需,如此机会,消费者岂能错过?在这个马年春节,酒仙网的知名度和销售量提升可谓是一马当先,风生水起。
消费者得实惠,酒仙网也没白“被罚”,除了网上注册人数、流量、销量大涨外,酒仙网意外获得了“低价且保真”的金字招牌;而茅台集团也没白“动怒”,罚单事件再次彰显了茅台对白酒市场的信心,尤其是对经销商的强势管理态度,杀鸡儆猴,强化了厂商博弈间自己的优势地位。
“罚单大戏”的剧终还是来自新闻:2014年3月,酒仙网董事长郝鸿峰就近期“茅台与酒仙网闹分手”的传闻猜测接受媒体采访并做出回应,他说:“酒仙网与贵州茅台的合作完全正常,双方战略合作依旧在延续。”很显然,春节白酒销售旺季已过,厂商双方的架吵够了,酒卖足了,观众喝好了,剧终人散吧。
第二季:知错就改
剧情回放:2006年11月28日,春秋航空在上海—济南往返航线上推出限量的1元飞机票,引起业界轰动。不过1元的400张限额机票售完后,春秋航空接到了济南市物价局开出的一张15万元的罚单,理由是春秋航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属于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以低于政府指导价销售机票,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涉嫌不正当商业竞争。剧情结尾是春秋航空认罚。
剧情点评:一向被认为是“高大上”的航空公司居然卖出了公交车票的价格,还被物价局叫停罚款,不论是媒体新闻噱头也好,还是公司促销策略也罢,均已足够引起各方关注。始于2005年7月才首航的春秋航空公司,在经历短短一年的导入期后,随着“1元机票”的推出,迅速进入了高速成长期。当400张1元机票被网上抢购一空时,公司品牌被广而告之。虽然被监管部门罚款15万元,但得失之间的对比大相径庭。我们从两种假设来分析:
假设1:我们先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假设春秋航空实施1元机票之初,就已经预料到了物价局的罚款会如期而至,理由是一般的公司在重大活动之前都会咨询法律顾问评估法律风险,且机票指导价在当时是明文规定,春秋航空不会不知道。如果假设成立,那么春秋航空会面临两个问题:
第一,罚款可能是多少?按照一般的不正当商业竞争处罚惯例,罚款金额为所有违规经营收入。春秋航空的特价机票是限额销售,只有400张,即使按照今天济南到上海全额票价760元,总额也就在30万元左右。30万元,也就是央视黄金档5秒的广告费用,在二线城市也就是刷几辆公交整车广告的支出,甚至就是请个一般歌星的出场费,可以说罚款金额完全在春秋航空的可控且可承受范围之内。
第二,认不认罚?认罚自然不必说。如果不认罚,将涉及行政诉讼,即航空公司告物价局,这是媒体天天打探照灯都找不来的新闻线索啊。对春秋航空而言,官司打赢了名利双收,打不赢也只是认罚了事,而伴随着罚款而来的却是公众对春秋航空低价机票和经营模式的议论和关注,这是15万元无论如何也直接买不来的。
假设2:春秋航空真的仅仅想通过400张限额的特价机票搞个活动,正如其新闻发言人张磊所说,根本目的是推动飞机票的网上销售。也就是说公司根本没想到罚款的事,那么我们再分析春秋航空的得失又是什么。
春秋航空得到了什么?自然是消费者优质的品牌联想。虽然1元机票是限额销售,但作为决定出行对旅客而言,仅从价格上考虑买哪个公司的机票差别并不大,而买春秋还有可能买到特价票(类似于“再来一瓶”的惊喜),尤其会让顾客形成品牌联想:既然春秋航空能推出1元机票飞济南到上海,那它其他航线的机票应该也不会贵到哪里去。以一点带动全面,春秋航空干得漂亮。
春秋航空失去或者说成本是多大呢?当然是400张本可以卖正价的机票。可账也不能这么算。由于是限额销售,一趟100—200座的济南—上海航班公司也就安排卖几张1元票,不可能400张1元机票同时使用。而按照春秋航空公布的数据,当时该公司平均客座率为95%,也就是说每班约有5%的空余座位,与其空着位置白白浪费,还不如向旅客推出1元机票(即使1元也是公司额外收益,零元机票也未尝不可)。况且作为国内第一家打出廉价旗号的航空公司,如何简单明了地让顾客知道春秋航空是廉价航空一直是困扰公司的难题,而推出1元机票就是绝好的自证之举,既不需要广告费投入,又能赢得顾客口碑,何乐而不为呢?
剧情的结尾是这样的:2007年11月,春秋航空“1元机票被罚”一年之后,董事长王正华在公开场合表示:“15万当元时就没罚,有关部门出面协调,罚单也就没有了。”王正华还说,等今后价格放开后,春秋航空将再次推出1元机票。正剧开场,喜剧结尾,意味深长。
本文刊载于《销售与市场》杂志管理版2014年12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