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社群?
学术界尚没有明确定义。
如果你用手机,碰巧又用手机上过网,那么你几乎不可能没用过微信;
如果你用过微信,你又几乎不可能没看过“朋友圈”;
如果你看过“朋友圈”,你不可能没受到过“朋友圈”里人们的生活状态的影响,也不太可能不给个点赞、给个评论;
如果你们正好兴趣爱好相投,又想在一起讨论勾搭,又不可能不会建个群,而且各自会拉入各自认为的有相应调性的朋友,当然这个群的规模可大可小;
手机可以随时上网,可以随时上传信息,群内可以持续互动,于是群内日益活跃,有稳定的群体结构和较一致的群体意识,成员也会形成一对一、一对多、多对多、多对一的各种交往形式。
如此一来,这些有强烈的社交色彩的群,逐渐形成了自己的调性、情怀、情感、文化、价值观,形成了一个既开放又封闭的圈子,这就是现今火热的“社群”。
基于社群所产生的生产力,则被称为“社群经济”。用罗辑思维创始人罗振宇的话说:“一旦一群人聚集起来,他们就会产生占便宜的能力。”
海尔“社群化”的榜样力量
在工业时代,员工与企业属于层级关系,用户与企业属于企业主导关系,与各方面的合作方更是处于博弈状态。而进入信息时代,张瑞敏看到整个生态系统中的元素关系发生了变化。
于是,作为传统企业的代表,海尔提出网络化战略。张瑞敏也率先提出了“外去中间商,内去隔热墙”的海尔号召。
这种转变,可以概括理解为:
对内,史无前例推行“组织社群化”变革,就是希望能先把坚固的金字塔打碎,成为网状,以节点带动僵化的组织边界的延展。
对外,则推行主动地构建和培育“用户社群”,重新构筑与用户之间的连接方式,形成有交互与黏性的用户生态圈,把产品和服务放到离消费者最近的地方,而不是传统的广告侵入。
当前在营销界,几乎已经成为共识的是:在互联网时代,消费者话语权越来越大,传统消费理念、传统品牌塑建的方式明显受到挑战。在消费者主权时代,社群有可能弥补传统客户关系的裂痕,而新社群层出不穷,消费者社群化将是解决消费碎片化的路径。
但目前,社群化似乎是作为一个很好的补充形式,在海尔依然处于摸索阶段。
海尔的实践,却坚定了大批企业(尤其是初创品牌)与个人(尤其是各个群主和准群主)的“社群心愿”。
凤巢社就是一个例子。
“凤巢社”社长梁洪军,最早一批社群的组建者之一,群友称呼他为“战神老梁”。
“凤巢社”来由与西凤酒有关。当初他拉起社群,组建圈子,似乎可以与商业品牌嫁接,于是与西凤酒一拍即合,西凤酒参与投资,老梁操盘,在北京建基地(兼产品体验功能),达到以酒会友、以友售酒的目的。
但老梁隐晦提到过,结果并不理想。此番合作,最终得出的结论是——“酒不好卖”。“因为消费者的消费路径已经发生变化,加上酒行业地域文化的特殊性,在社群里单纯卖酒很难。”
几经摸索,甚至一度停滞。凤巢社最终形成“资源互换免费自助平台”的社群定位,希望通过人际资源的裂变和结合,诞生各类创业项目。
海尔的网络化变革,给了他“理论证实”,所以他推崇张瑞敏为“社群化第一人”。
海尔对组织内部推行“打散重聚”,对外推行消费者重新聚合。老梁则设想着“从散到聚”:
以“凤巢社”社群为平台,各个个体自由结合,形成各类小型自组织,即小微(小型创业项目);
借助其社群内的消费动力,借助C2B,实现产品优化和产品迭代;
而且还寄希望于社群内社员们的发散性,实现产品的群外扩展和推广,包括吸引外来投资等等。
社群维系难题
老梁承认,社群是基于社交而建,而每个人的朋友体系的参与,也就产生了社群信用作用力。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脉圈,每个人都能吸引N个人,只不过每个人的名望、信誉不同,而吸引的人数或交往深度不同而已。”
但一个人对深度交际关系的维护范围通常是148人。这来自于著名的“150定律”(“邓巴数字”),由英国牛津大学的人类学家罗宾·邓巴(Robin Dunbar)提出。他证实人类智力将允许人类拥有稳定社交网络的人数是148人,约为150人。邓巴数字理论后来成为人力资源管理以及SNS的基础。
“现在不管什么都拉群的,规模越大,死得越快,因为各类人的价值观和兴趣爱好不同。”
所以,现在很多社群都会根据价值观的不同,形成拆分,自发筛选,分群而建,对社群形成分层,大社群之下有小社群,小社群之下有微社群。
“先无序,后有序,这个过程是必不可少的,这也是一个去中心化的过程。”
这就必然引起一个所有社群都在面临的问题:社群的质量如何控制。如果说社群强调的是情感归宿和价值认同的话,社群也应该是有边界的,社群过大,情感分裂的可能性就越大,即便是有的宗教派系也不例外。
“比如,我们正在建立商学院和培训体系,需要推出多个大师坐镇,各围一圈,能够形成传递,形成不同圈层。”
老梁也承认,“现在一个社群挂几块牌子的太多,社员在不同社群的重合率极高。”其中,观望者众(毫无参与)。
凤巢社也是如此。社员“成分”参差不齐,有小型创业者,也有只是观望、毫无参与感的“纯丝”。
社群商业化:“表面光鲜,兜里没钱”
多数社群群主,内心狂野,雄心勃勃,但或许是出于害怕伤害群内人民感情的考虑,在口头上大都会回避一个现实问题:社群是否需要商业化。
老梁也承认,现今,社群“去商业化”是等死,而“商业化”则是找死。
此话怎讲?
“在社群组织体系下,如果单纯以兴趣、爱好、吃喝为主,这类社群一定是垃圾社群,结局注定完蛋,很难深度凝聚成为固定群体。”
在社群体系下,“要想让更多人跟着你干,一定是打土豪、分田地,分到他手里去,所以一定是利益当头。”
转自《销售与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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