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豆[Glycine max(L.) Merri.]是重要的粮食及油料作物,中国大豆的年需求量超过1.1亿t,位居全球第一。病虫害是制约大豆产量和品质的重要因素,每年由于病虫害造成的大豆产量损失达15%~30%,其中大豆害虫有400余种,常发性害虫有20多种。受种植制度和气候变化等因素影响,大豆害虫的发生和防控形势日趋复杂。
一、我国大豆杀虫剂产品数量和结构
通过对中国农药信息网检索统计发现,截至2024年9月21日,我国大豆(含菜用大豆)上登记的杀虫剂产品共有68个,其中杀虫剂54个,杀虫/杀菌剂14个,单剂38个,混剂30个。从农药类别上看,单剂的数量占全部产品的50%以上,混剂产品中种子处理剂的数量较多。大豆种子处理剂产品的杀虫活性成分为丁硫克百威、毒死蜱和噻虫嗪,这些产品主要用来防治地下害虫和蚜虫。
二、我国大豆杀虫剂防治对象及有效成分
在大豆上登记的杀虫剂产品同质化产品和老配方产品数量多,用药量上存在明显差异,防治对象信息更新相对滞后。
我国大豆上登记的杀虫剂防治对象为大豆食心虫、蚜虫、造桥虫等害虫。防治大豆食心虫药剂的主要含S-氰戊菊酯、倍硫磷、毒死蜱等;防治蚜虫的药剂主要成分包括哒嗪硫磷、氰戊菊酯、噻虫嗪等;防治甜菜夜蛾的药剂主要成分包含阿维菌素、毒死蜱、辛硫磷等;防治造桥虫的药剂主要成分中包含敌百虫、噻虫嗪、高效氯氟氰菊酯;防治天蛾的产品均为苏云金杆菌;防治地下害虫的药剂有效成分中包含的杀虫活性成分是毒死蜱和丁硫克百威。
三、我国大豆杀虫剂产品剂型及毒性
我国大豆上登记的杀虫剂涉及11种剂型,其中最多的为乳油,数量共有27个,其次是悬浮种衣剂(9个)、可湿性粉剂(8个)、种子处理悬浮剂(8个)、原药(7个)、微囊悬浮-悬浮剂(4个)、其它剂型(颗粒剂、微乳剂、水乳剂、悬浮剂、种子处理微囊悬浮-悬浮剂)均为1个(图1)。对我国登记的大豆杀虫剂毒性进行统计发现,微毒产品1个,低毒产品43个,中等毒产品24个,无高毒产品。这表明我国大豆杀虫剂正朝着毒性更低、使用更安全的方向发展。
四、我国大豆杀虫剂登记企业
我国大豆杀虫剂的生产企业共58家,遍及全国16个省份,其中,江苏8家,河南、山东分别有7家,河北5家,其余省份的生产企业不超过4家。杀虫剂产品登记数量最多的企业是先正达南通作物保护有限公司,拥有5个产品的登记证。
建议
(1)加快大豆种子处理剂产品研发和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36号》中指出自″2024年6月1日起,撤销含氧乐果、克百威、灭多威、涕灭威制剂产品的登记,禁止生产,自2026年6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乐果、克百威等高毒农药的禁用使得原本在大豆上登记的甲氰·氧乐果、多·福·克等产品被撤销登记,大豆杀虫剂登记产品数量将明显减少,特别是种子处理剂产品,随着克百威的禁用将由原有的81个减少到18个。大豆种子处理剂产品数量远少于玉米、小麦、水稻等作物,研究低毒、低残留、安全且对非靶标生物友好的种子处理剂是未来发展的方向。
(2)减少登记和使用推荐用药量异常高的产品。长期利用化学药剂防治会导致害虫抗药性显著增加,持续加大用药量易导致害虫抗药性问题加剧。传粉昆虫暴露在化学杀虫剂中其觅食行为同样会受到影响。毒死蜱、亚胺硫磷、丁硫·福美双、高氯·辛硫磷等中的部分产品推荐用药量高于同类产品,应减少其登记使用避免害虫抗性的发生。
(3)扩大杀虫剂的使用范围。现有大豆杀虫剂登记产品的防治对象明显少于实际生产中常发生的害虫种类,扩大现有杀虫剂的防治对象或使用作物,是解决该问题的有效办法之一。通过对应分析发现,氯虫苯甲酰胺、高效氯氰菊酯是推荐用来防治甜菜夜蛾的药剂。苏云金杆菌对多种鳞翅目、双翅目昆虫表现良好的杀虫作用,对非靶标生物安全无毒且与环境相容性较好。这些药剂均具有在大豆田扩大登记防治对象的潜力。
(4)注重杀虫剂与其他类别农药的结合。大豆的整个生育期不仅有害虫,还有根腐病、拟茎点种腐病、胞囊线虫病等病害。根据不同大豆产区病虫害的发生情况,确定好防治对象,合理使用相应的杀虫剂、杀菌剂或杀线虫剂,并与叶面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综合施用,有利于病虫害防控。
(5)加强生物源杀虫剂研发。由于化学药剂的使用存在短板,开发各类对环境友好型生物杀虫剂势在必行。从植物中提取和开发生物碱类、黄酮类和萜类化合物等作为植物源农药的前体化合物,在开发植物源杀虫剂上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