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此次重整计划是为了有效化解红太阳公司的债务危机,解决资金占用和业绩补偿等历史遗留问题。至此,红太阳延宕了两年之久的重整之路终于画下一个阶段性句号。
成功实现预重整向重整转变
与破产清算程序不同,重整程序以挽救债务人企业,保留债务人法人主体资格和恢复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调整债权清偿比例并引进投资人,让公司摆脱财务困境等历史遗留问题,轻装上阵。2022年11月7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红太阳股份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期间管理人。
今年2月21日,红太阳发布公告,称公司确定将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曲靖高新”)将作为重整战略投资人。根据协议,曲靖高新承诺作为意向战略投资人参与红太阳的重整程序,投资前提是红太阳同意在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进行产业招商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在满足前提的情况下,曲靖高新对红太阳进行战略投资,帮助ST红太阳解决相关债务及历史遗留问题,金额约为6亿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曲靖高新还会提供投资资金支持红太阳解决重整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3月26日,预重整管理人向法院提交预重整工作报告,并提出将红太阳股份公司转入重整程序。法院结合产业绿色转型、生产销售、技术工艺、品牌影响力以及预重整期间公司经营状况、预重整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认为红太阳股份公司具备重整价值和可行性。9月13日,历经两年预重整,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裁定受理红太阳破产重整案,指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红太阳股份的这次重整,是自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生效以来,江苏全省上市公司成功预重整转重整的三个案例之一,也是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的首例。
重整后复牌股东结构发生改变
12月12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截至2024年4月30日,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288,405.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7.39%。
5月10日红太阳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90号),责令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6个月内完成资金占用问题的整改。因上述责令整改事项期限于2024年11月10日届满,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8.6条,公司股票自2024年11月11日起被深交所实施停牌至今。
截至2024年12月12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已出具《关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被原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清偿情况的专项说明》(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304141号),确认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清偿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9.4.7条的规定,公司已按《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90号)的要求完成资金占用问题的整改。
红太阳表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4.7条的规定:“公司在改正期限内或者股票停牌后两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完成整改的,应当及时披露会计师事务所专项核查意见。公司股票已停牌的,于公告后复牌”,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12月13日开市起复牌。
同时,根据披露信息,重整后,云南省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曲靖高新投”)旗下云南合奥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成为红太阳控股股东,云南省曲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成为红太阳实际控制人。
红太阳作为一家集科研、制造、国际国内市场一体化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凭借35年的不懈奋斗,特别是在近十余年,通过深度融合生化技术与数字化等高新技术,对传统农药产业进行了深刻的改造与升级,成功创造的红太阳″五链″新优势(产业、供应、技术、市场、人才),通过实施全球技术、产品及市场结构调整和升级等方略,取得了业绩稳中向上的经营成果。2024年1-6月份,公司实现营收164,238.64万元,同比增长2.49%,实现归母净利润2,123.20万元,同比增长1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