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11月7日,南京中院作出(2022)苏01破申62号《决定书》,决定对红太阳启动预重整程序以来,行业内一直盛传红太阳要重整的消息。但由于法院迟迟没有发布最终裁定,红太阳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8月17日,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太阳″)发布签署《关于参与南京红太阳股份重整投资之意向协议书》(以下简称″《重整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
为顺利推进红太阳(预)重整投资事项,经各方商议,达成重整投资意向。湖北同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同富投资″)承诺以战略投资人身份(持股36个月以上),通过设立专项私募基金或其他合法形式参与红太阳(预)重整投资,并按照红太阳正式重整方案中规定的方式,合计向红太阳投资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具体投资方案以经湖北同富投资主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通过、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及各方签署的正式投资协议为准。
此次签署的《重整投资意向协议》仅为意向协议。截至8月17日,红太阳正在进行预重整,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法院最终能否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
公告称,《重整投资意向协议》签署后,湖北同富投资将作为重整战略投资人积极参与并全力支持公司预重整和重整工作,有利于公司预重整和重整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有利于推动公司尽快进入重整程序。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化解债务危机,促进公司回归持续健康发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