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日,江苏瑞邦农药厂有限公司报送的《年产1350吨乙氧磺隆等农药及1209吨副产品生产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在网站上公示。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对项目进行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核查。
公司位于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高科技产业园二期海滨三路以南,海滨二路以北,主要从事烟嘧磺隆、原药苯磺隆原药、苄嘧磺隆原药、吡啶磺隆原药等农药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公司年产1350吨乙氧磺隆等农药及1209吨副产品生产项目于2016年3月39日获得南通市行政审批局环评批复(通行审批〔2016〕202号),2017年10月开始投入试生产,2019年4月19日完成废水、废气和噪声自主验收。
主要建设产品为16种除草剂:乙氧磺隆、炔苯酰草胺、唑嘧磺草胺、酰嘧磺隆、甲磺隆、噻吩磺隆、利谷隆、氯嘧磺隆、噻苯隆、氟唑磺隆、啶嘧磺隆、玉嘧磺隆、唑草酮、双草醚、嗪草酮、甲磺草胺。
验收结果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相应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经研究,同意本次验收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通过验收,并纳入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