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太阳7月7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7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虽然没有公告被调查的具体原因,不过公司刚披露的年报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意见。
审计机构关注到,红太阳公司及其子公司在2019年度,通过关联方向红太阳的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和股东红太阳集团提供资金共计46.79亿元;红太阳直接向红太阳集团提供资金1.5亿元。上述关联方交易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到2019年末,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形成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28.4亿元。
另外,因红太阳未提供充分资料,审计机构无法就部分款项的商业实质及其合理性和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的可收回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这包括,红太阳2019年年末预付款项余额中包括预付南京远帆化工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的余额合计6698.47万元,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中包括应收南通宣邦贸易有限公司的余额4000万元,财务费用中包括支付给非金融机构及个人的款项2555.67万元。
早在今年4月29日,红太阳就自曝了控股股东南一农集团巨额占资一事。事情曝出后,红太阳计划在5月28日前还清所有占用资金。踩着5月28日的最后时限,红太阳发布公告称:5月21日-28日,公司名下账户收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银行转账归还的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12.56亿元。至此,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降至零元。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认为,大股东违规占款未及时披露,已涉嫌构成信息披露违规。上市公司、相关公司高管及大股东,有可能因此遭受证监会的行政处罚,被蒙蔽的投资者,亦有权提起民事索赔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