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利尔)7月5日发布关于公司签署对外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其内容为:7月5日,经海利尔与青岛新河管委进一步沟通,与青岛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简称“青岛新河管委”)签署了《协议书》。
根据公告,上述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20亿元人民币,固定资产投资14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9,666万元人民币,主要建设环境友好型制剂、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苯醚甲环唑等原药产品及中间体等项目,项目达产后年产农药制剂10万吨、原药及中间体10万吨,年产值50亿元人民币,年利润5.6亿元人民币,年税金3.4亿元人民币。
青岛新河管委将在辖区内为投资项目提供建设用地总面积581.82亩,其中净地面积456.5亩,由投资项目依法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取得,此外还需提供道路等配套用地125.32亩。
双方约定,海利尔需依法设立项目企业,及时、足额到位注册资本,确保项目于2019年12月30日前开工建设,2021年12月30日前投产运营。青岛新河管委方面应积极协助公司协调各方面社会关系,确保公司享有宽松的经营环境,并积极为项目争取土地指标,确保不因土地指标问题影响项目开工建设。
海利尔表示,公司本次对外签署投资意向协议,主要是为了进一步确认筹备新建生产用地,以满足公司研发储备产品和未来新产品项目的落地,不断丰富产品品种和增加供应能力,更好地促进国内外市场的开拓,继续增强客户粘性,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不断提升公司整体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提高公司品牌知名度。
(来源:海利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