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AMA原为以色列上市公司,由两家老牌以色列化工公司在1997年合并而成。目前ADAMA已成为全球第七大农药生产商,是世界最大的非专利农药生产企业。ADAMA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各类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等一系列农药产品。前身为两家企业合并而成的以色列马克西姆阿甘工业公司,经过70年的发展,业务遍布全球100多个国家。
 
       根据2015年财务数据测算,ADAMA销售收入约为沙隆达9倍,而根据2016年的财务数据,ADAMA的总营收则为上市公司的超过11倍。此次交易显然是一个体量悬殊的“蛇吞象”式并购。
 
       沙隆达的控制权在2005年曾经发生变化,按照2016年重组新规出台之前的规定来看,这一交易很难避免构成重组上市。这可能也是中国农化整合ADAMA和沙隆达时所遇到的最大的问题之一,更可能是沙隆达A停牌长达1年推进重组的最重要原因。
 
       在2016年6月17日重组新规出台之后,沙隆达A收购ADAMA的交易,成为了最直接的受益者。新规规定: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60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导致上市公司发生根本性变化的,构成重组上市。
 
       “60个月”的限制,让沙隆达A停牌超过1年推进此次重组的进程终于向前迈进了一步,才得以在2016年9月13日发布交易预案,并在2017年6月1日成功无条件过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