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
2024年2月3日,新华社受权发布2024年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这是党的二十大后发布的第2个中央一号文件,聚焦“三农”工作新的历史方位,继续发出重农强农信号,锚定农业强国建设目标,对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出新的部署,同时也首提农村新能源发展新模式融入乡村全面振兴战略,具有划时代意义。
文件特别提出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发展、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和探索“草光互补”模式。
02加快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发展
乡村振兴作为分散式风电和户用光伏发展最大的机遇,实施风电“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光伏“千家万户沐光行动”是最大机遇,将在农村的能源转型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推动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
2023年3月15日,国家能源局等四部委就发布了《国家能源局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3〕23号)。提出重点任务之一为推动农村能源供给革命,建立可再生能源多元供能体系。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就地就近开发和利用。按照集中开发和分散发展并举的原则,大力发展多能互补,在保护生态的基础上,加快风电、光伏发电建设开发。
2023年3月23日,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发布《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到2025年,试点县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占比超过30%,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占比超过60%。可再生能源新模式新业态广泛发展,就地消纳能力明显提升,新型电力系统配电网建设成效显著,非电利用多元化、成规模。到2025年,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试点县平原地区实现炊事、取暖和农业散煤基本清零,其它区域试点县制订平原地区炊事、取暖和农业散煤清零规划并有序组织实施。以可再生能源产业经济带动农民增收,基本形成以清洁能源为主、安全可靠的农村能源供给、消费、技术体系和管理体制。
2023年12月27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公布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名单(第一批)的通知》。河北省围场县、山西省浮山县、内蒙古自治区库伦旗、吉林省蛟河市、江苏省溧阳市、浙江省安吉县、安徽省长丰县、福建省云霄县、山东省文登区、河南省唐河县、湖北省天门市、湖南省沅陵县、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四川省康定市、陕西省澄城县为第一批15个符合条件的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
二、强化能源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2023年4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指导意见》明确,要强化能源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实施风电“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和光伏“千家万户沐光行动”,稳步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促进农村用能清洁化。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建设,以点带面加快农村能源清洁低碳转型。
风电“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涉及的分散式风电发展被寄予了“拉动国内风电规模化发展的三驾马车”的厚望,但目前来看,相比陆上集中式风电和海上风电而言,分散式风电显得格外“发育不良”,总装机规模占比不足10%。项目规模小、盈利性不高、审批流程复杂、并网难等问题是制约分散式风电发展的主要因素。
03提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
加强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为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助力。
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实现快速发展。根据全国乘联会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新能源乘用车占比世界新能源63.5%。2023年世界汽车销量8918万台,其中新能车汽车销量1428万台,新能源车渗透率达到了22%!中国2023年销量887万台,继续大幅超越欧洲和北美洲的销量。根据公安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2月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2041万辆,其中纯电动汽车1552万辆。在乡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从4%上升到了17%。在多方推动下,新能源汽车在乡村的保有量也逐步增加。在多部委组织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已连续举办四年,新能源汽车正逐渐向乡村地区下沉市场渗透。未来,乡村将成为我国主要新能源汽车增量市场。
充电桩的分布并不均衡,村镇充换电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新增充电基础设施338.6万台,同比上升30.6%,桩车增量比为1:2.8,充电基础设施基本满足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需求。不过,充电桩的分布并不均衡,城市充电桩数量相对充足,村镇充电桩数量则显得不足,村镇充换电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新能源汽车在村镇市场的发展潜力巨大。根据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预计,到2030年农村汽车千人保有量有望达到160辆,总保有量将超过7000万辆,市场规模或达5000亿元。
政策端不断发力,推动“充电桩下乡”。2023年5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表示,适度超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优化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环境,对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引导农村地区居民绿色出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2024年1月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县和示范乡镇”申报工作的通知》提出,力争到2025年底,示范县乡因地制宜建成布局合理、快慢结合、适度超前的充电网络体系,推动实现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的基本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出台农村地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专项支持政策,加大用地保障,加大配套电网改造升级力度。
04探索“草光互补”模式助力“三北”工程
政策原文:(十九)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探索“草光互补”模式。全力打好“三北”工程攻坚战,鼓励通过多种方式组织农民群众参与项目建设。
探索“草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完善配套政策。“三北”工程是一项持续44年在我国北方实施的宏伟生态建设工程,是我国林业发展史上的一大壮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的10年间,工程区营造林以每年1000万亩左右的速度全力推进,步入了示范项目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轨道。2023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使用草原有关工作的通知》,就推动光伏发电产业与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协同发展给出有关要求。文件要求,开展光伏项目生态适应性评价,鼓励在沙漠、戈壁、荒漠及沙化退化盐碱化草原布局光伏发电项目。文件明确,“草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对不改变草原用途的光伏发电项目,按原地类认定,不需要办理草原转建设用地手续。光伏方阵占用草原不能改变草原地表形态、破坏草地原生植被,除桩基用地外,不硬化地面,鼓励采用强度高、生态环保的螺旋架构桩基。鼓励光伏发电项目使用草原鼓励采用“草光互补”模式按照“以水定绿,采用乡土草种,宜草则草,宜灌则灌,灌草结合”的方式开展生态修复,确保生态修复科学合理。
05乡村振兴的新能源发展展望
中国“碳达碳中和”战略目标的推进离不开广大农村的“碳达碳中和”,中国能源革命的成功离不开广大农村的“能源革命”,中国新能源的发展离不开广大农村的“新能源”发展,中国的“乡村振兴”离不开农村的“新能源”发展。
随着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新能源发展的升级,未来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发展、农村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和探索“草光互补”必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