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技浪潮的推动下,民用无人机以迅猛之势闯入大众生活,从风景如画的航拍,到高效便捷的物流配送,再到精准精细的农业植保,随着应用场景不断拓展,为人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便利与乐趣。然而,“自由飞行”并非毫无边界,“天空”不是法外之地。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下称:暂行条例),首次系统的对无人机的飞行安全作出了明确规定;从实名登记到飞行资质,从空域划分到飞行限制,每一项规定都紧密关联着公共安全与个人权益。
“合法飞行”,不再只是一句倡导,而是保障无人机行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必然要求。接下来,让我们一同深入探究无人机合法飞行的要点,确保每一次飞行都安全合规 。
1. 持证飞行
操控无人机需要取得相应的执照,获得相应的资质。
(参考法条:《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五十条)
操控小型、中型、大型民用无人机飞行的人员应当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取得相应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从事常规农用无人机作业飞行活动的人员无需取得操控员执照,但应当由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生产者按照国务院民用航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内容进行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证书。
【敲重点】
常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有明确的法律定义,仅指在农林牧渔上方最大飞行真高不超过 30 米,最大平飞速度不超过 13.8m/s,最大飞行重量不超过 150 公斤,最大飞行半径为 2 公里的专门用于植保、播种和投饵等用途。不符合前述定义的不属于常规农用驾驶航空器,需依法取得相关的运营资格、操作资质等。
【违规后果】
未取得操控员执照操控民用无人机飞行的,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处 5000 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1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未取得操作证书从事常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飞行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作业,并处 1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
2. 实名登记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应当依法进行实名登记,方可开展飞行活动。
(参考法条:《暂行条例》第十条、第四十七条)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应当依法进行实名登记,具体方式为:登录https://uom.caac.gov.cn/(电脑登录平台官网或手机下载 App 均可),按照相应操作指引填写信息并进行登记,将民用无人机与所有者进行绑定(操作界面如下)。
【违规后果】
未实名登记而开展飞行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 200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2000 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的罚款。涉及境外飞行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依法进行国籍登记的,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 1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3. 空域限制
未经批准,不得在管制空域内飞行。
(参考法条:《暂行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八条、第五十一条)
管制空域,包括:真高 120 米以上空域,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以及周边空域,军用航空超低空飞行空域,机场/港口/高速路口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国界线,军事管理区,涉密场所,公共基础设施以及周边一定范围的区域,等等。同时,遇有特殊情况,还可能临时增加管制空域。
如需要在管制空域内飞行,必须提前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各管理机构可参考《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
【违规后果】
违反规定在未经批准的管制空域内飞行的,将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处暂扣运营合格证、操控员执照 1 个月至 3 个月;情节严重的,由空中交通管理机构责令停止飞行 6 个月至 12 个月,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吊销相应许可证件,2 年内不受理其相应许可申请。
操作民用无人机时,违反以上任一情形的,都视为“黑飞”。除了将面临罚款、吊销执照等行政处罚以外,“黑飞”过程中如发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或造成恶劣后果的,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1. 危害国家安全
操作无人机在军事禁区、涉密区域等管制空域内飞行,非法拍摄、获取国家机密、军事机密等信息,则可能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等,最高可面临十年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
2. 危害公共安全
未获取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而飞行,导致他人的财产、人身收到损害的,可能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对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 扰乱公共秩序
未经许可,操作无人机在机场、高铁等管制空域内飞行,造成航班延误、交通堵塞等扰乱公共秩序的情况,可能构成“扰乱公共秩序罪”,《刑法》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不同的参加者规定了不同的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等。
除此以外,“黑飞”危及他人生命健康,非法采集信息,或者侵犯他人其他人身权益的,还可能面临其他刑事处罚与民事赔偿的后果。例如:“黑飞”行为导致航班延误、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操作证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因操作失误导致无人机坠机伤人或引发火灾等事故,可能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近年来国家处理无人机 “黑飞” 的典型处罚案例及数据,涵盖行政处罚、刑事追责、经济赔偿等多个维度,具体表现如下:
1. 行政处罚高频化:
从“罚款为主”到“设备没收+信用惩戒”
2024 年全国查处“黑飞”案件超 2300 起,2025 年上半年北京、福建、陕西等地案例显示罚款金额集中在 1000-1900 元,设备没收成为常态。其中,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及机场周边、军事禁区执法最严格;中西部地区近年执法力度也有显著提升。
2. 刑事追责常态化:
从“个案警示”到“刑责兜底”
2023-2025 年公开案例中,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黑飞” 案件刑事处罚率显著提升,刑期从 1 年(缓刑)到 10 年以上不等。
3. 经济赔偿制度化:
从“单一罚款”到“公益诉讼+损失追偿
2024 年全国因“黑飞”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 2 亿元,民事公益诉讼成为追责新手段,单笔赔偿最高达 12 万元。
随着低空经济发展与监管体系的深度磨合,未来的执法将更趋精细化,公众的合规意识也需进一步增强。我们呼吁广大无人机用户严格遵守“实名登记、空域申请、持证飞行”三大原则,切勿因规则意识缺位而触犯法律红线,最终付出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