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针对《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的提案》,经商财政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答复如下。
一 加大农业绿色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力度,创新举措,推动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1、加强顶层设计
推动将“建设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纳入2019年至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进行部署安排。2016年至2021年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制定印发《“十四五”全国农业绿色发展规划》、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方案等文件,明确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思路目标、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建立健全评估认定、跟踪调度、监测评价等制度,切实加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管理。
2、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中央财政通过绿色高产高效行动、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等渠道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指导各地谋划出台农业绿色发展政策举措,统筹用好财政资金支持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
3、引导金融投入
2022年,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建设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促进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施方案,引导中国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出农业绿色发展专项金融产品,支持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2023年,推动中国农业银行、中化集团印发支持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有关工作方案,充分发挥金融资本撬动作用和先进技术支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和技术人才要素向先行区集聚,带动区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二 加大支持新疆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的力度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指导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政策创设,2017年至2023年先后支持特克斯县、奇台县、额敏县、博乐市、沙雅县等5个县(市)建设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加快探索不同区域、不同生态类型的绿色发展模式。
1、加大政策支持
鼓励新疆统筹用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生态资源保护等项目资金,倾斜支持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发展。2023年,中央财政安排39.36亿元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其中,安排8.56亿元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等。支持12个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统筹推进秸秆科学还田和离田高效利用。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膜回收率达到8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5个百分点。
2、加强指导服务
发挥部属事业单位政策、技术、人才等优势,与特克斯县、奇台县等5个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所在县(市)建立“一对一”对口指导联系机制,常态化开展政策调研、技术指导,协助解决困难问题。同时,鼓励联合开展技术应用试验、共建固定观测点、合作开展政策研究等,强化对先行区建设的智力支持。
3、打造典型样板
先后支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昌吉市等10个县(市)建设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023年支持建设肉牛、小麦等6个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化示范项目。指导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总结凝练农业绿色发展、农业生产“三品一标”等典型经验做法,宣传推广沙雅县、额敏县、温泉县、和静县、可克达拉市等5个典型案例,受到各方面广泛关注。
三 支持新疆伊犁整州创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聚集资源、聚焦重点,高标准高水平支持伊犁州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1、加强项目支持
2023年,中央财政安排26.1亿元支持伊犁州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其中,安排15.85亿元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高标准农田建设等。2023年,伊犁州农膜回收率达到86.5%,比全国水平高6.5个百分点。
2、开展先行先试
支持霍城县、伊宁县建设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霍城县三道河乡建设农业产业强镇,支持伊犁州加快建设绿色食品原料(小麦、玉米、油菜)标准化生产基地300万亩。指导伊宁县等5个县(市)申报地膜科学回收试点项目,巩留县顺利实施2023年加厚高强度地膜试验项目。